标题: | 关于对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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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MB2859310R/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8-23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农业农村局 |
关于对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
公 示
按照中央现代农业发展资金要求,需扶持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家庭农场,根据《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法》,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了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审会议。会议对申报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有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家庭农场获得财政扶持资格,具体如下:
桓台县泓基农业专业合作社、桓台县新城细毛山药农民专业合作社、桓台县利众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桓台县瑞丰农民专业合作社、桓台县锦绣农机专业合作社、桓台县鑫泽农机专业合作社、桓台县大田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桓台县河东肉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桓台县众鑫农业专业合作社、桓台县田予农机专业合作社。
桓台县文氏家庭农场、淄博光辉家庭农场、桓台春华家庭农场、桓台县索镇鑫鹏家庭农场、桓台县香禾源家庭农场。
按相关程序,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决定对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6日(不含双休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8月26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向桓台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不受理匿名反映意见)。
举报电话:0533-8210857
接访地址:桓台县槐 荫路488号农业农村局303室
桓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