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4-30
《桓台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部门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代管事业单位、派出机构)(下同)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领导班子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省以上制定、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非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非行政许可审批所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市场主体年报数据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本部门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huantai.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本机关在桓台县槐荫路488号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桓台县槐荫路488号农业农村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桓台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等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生活等特殊需要,向本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桓台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部门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桓台县槐荫路488号农业农村局204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8210418】现场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淄博市桓台县槐荫路488号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收),0533-8210418,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4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桓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申请处理
本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部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部门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部门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桓台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桓台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桓台县槐荫路488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8210418/0533-8210665 传真:0533-8210418
邮政编码:256400
电子邮箱:htxnyj@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正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桓台县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桓台县中心大街766号
邮政编码:2564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8180102
传真:0533-8186970
电子邮箱:htxzfbgs@zb.shandong.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机关:桓台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桓台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桓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4房间
邮政编码:2564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270026
传 真:0533-8210301
行政诉讼机关:桓台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桓台县索镇建设街3018号
邮政编码:2564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8262001
传 真:0533-826330
桓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桓台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桓台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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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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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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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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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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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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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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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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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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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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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其他组织类型 |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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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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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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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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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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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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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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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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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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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机*关(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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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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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索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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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的载体形式 |
□纸面 □数据电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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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的获取渠道 |
□邮寄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现场查阅 |
注:带*的为必填项。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身份证明(接受出示电子身份证明);信函、传真申请需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2:桓台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