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防止返贫帮扶救助金明白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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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MB2859310R/2022-527377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29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乡村振兴局(桓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保障脱贫户的医疗支出,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与人保财险积极创新帮扶救助机制,采取防止返贫帮扶救助金委托代办的模式。
一、救助对象
桓台县脱贫人员中低保、特困、动态监测户以外的人员。
二、救助范围
救助对象全年累计在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个人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或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助)、救助和再救助补偿后,再给予救助帮扶。
三、赔付标准
脱贫户发生的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起付线的部分给予50%救助,年度医疗救助限额为2万元;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脱贫户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的部分,按照70%比例进行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
四、救助方式
(1)主动申请。脱贫户医疗支出较大时,可拨打人保电话0533-8263462,进行相关咨询,如符合救助条件,可提供相应的材料提出救助申请,人保财险根据审核后的结果,进行救助理算。
(2)定期赔付。承保单位定期从医保部门调取脱贫户医疗支出的相关数据,按相关标准进行赔付。
五、时间期限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