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桓台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公示(第四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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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MB2859310R/2023-535616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05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农业农村局 |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农法字〔2021〕21号)要求,结合我县培养“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工作,经村级推荐、乡镇审核、县级确认,现将桓台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名单(详情见附件)进行公示。
以上情况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至6月11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桓台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0533-821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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