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对《桓台县2020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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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MB2859310R/2020-500491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3-28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农业农村局 |
桓台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桓台县2020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做好全县2020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20〕5号)、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淄农办字〔2020〕12号)文件精神,制定该方案。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聚焦生产、加工、经营、进口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不断健全与完善监管工作制度,严厉打击农业转基因非法制种、转基因作物非法种植、转基因试验材料非法扩散、进口转基因生物非法变更流向和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推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对育种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全县育种企业的排查,重点对田间种植地进行排查。
(二)对种子经营环节监管。加大种子市场转基因成分摸排,重点加强种子加工、销售环节的检查。
(三)对转基因生物进口加工环节监管。严格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和加工许可制度,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转基因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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