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关于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意见》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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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MB2859310R/2019-5122263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9-07-05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农业农村局 |
为有效破解农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好地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省政府成立了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省农担公司在我县设立淄博市桓台县办事处(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办事处”),实现政银担协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目的。我县农业人口基数大,属于传统的农业大县,农业发展资金需求量大。全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有助于促进我县农业转型升级。省农担公司办事处的设立为我县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大动力。开展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有利于联合商业银行用足用活金融贷款政策,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样化、个性化、差异化的融资需求,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向规模化、规范化,推动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因此,做好农业发展信贷担保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桓台县“鲁担惠农贷”项目担保贷款操作按五个步骤进行:
(1)提出申请。有资金需求的经营主体,到镇(街道)财经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提出担保申请,按要求填写担保申请书、提供担保申请资料。
(2)由镇(街道)初审。镇(街道)财经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对担保资料进行初审,将优质项目报县财政金融协同支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3)项目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给省农担公司办事处。
(4)调查评审。省农担公司办事处与合作银行根据各自程序进行调查评审。
(5)签约放款。对于银担双方共同评审通过的项目,由省农担公司办事处与合作银行、申请人分别签署合同,合作银行按规定程序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