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成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扶持力度”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怀,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以来,我县积极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加快合作社创新发展,截至目前,全县309个村党组织,共领办合作社249家,占比81%。2021年,创建市级党组织领办示范社3家,县级党组织领办示范社25家。累计使用“强村贷”14笔共805万元,涉及5个乡镇,10个行政村,有力推动了村集体经济增收,全县100%的村集体收入突破10万元。目前,“强村贷”余额520万元,第一笔为起南合作社110万元,最大一笔150万元,为唐山镇后诸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其中,我县起凤镇精心打造连片“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示范区。在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东部片区11个村连片推进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探索出三种经营模式——合作社自主经营的“起南模式”、差价发包的“辛泉模式”、农业服务公司的“托管模式”,实现了村集体和村民“双增收”,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双增强”的效果,构建起了“党建引领、龙头带动、抱团发展、强村富民”的农村党建新格局。年内镇域内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全部清零。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客户端、山东新闻联播、乡村干部报、大众日报头版头条等先后10次报道了起凤镇起南村支部领办合作社经验做法。
二、主要做法
(一)实施重点扶持,发挥主导产业优势。
积极扶持与指导,推动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壮大。围绕我县粮食生产主导优势产业及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多为土地类、粮食种植类合作社,近年来我县利用财政资金支持土地适度流转,县政府出台《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方案的通知》,县政府对完成工作目标的镇,按照实际流转土地面积每亩15元的标准给予了奖励。鼓励以村集体为单位整建制流转农民土地经营权,积极做活土地文章创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以土地入股,把碎片化的土地集中起来,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土地股份化、经营产业化、运作市场化,帮助农民致富、促进集体增收。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的九条政策措施》,指导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争创市级以上示范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建设辅导员队伍,提升指导服务水平。
制定印发了《桓台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定运行标准(试行)》,根据示范社运行标准规范运行管理,培育县级党组织领办示范社25家;同时,加强县镇辅导员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制度,并将我县近年来选拔的管理期内的省、市、县各级乡村之星,县、镇在一线从事合作社工作的相关负责同志,纳入辅导员人才库队伍,采取定期走访巡查等方式,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民主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给予指导。
(三)强化带头人培育,提升合作社发展能力。
近年来,我县注重培育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成为合作社领头人,引导“户转场、场入社、社联合”,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每年组织对村书记及村班子成员进行专项培训。今年6月,结合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专家顾问团来桓服务,专家团专题调研、培训我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情况,对于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负责人提出的管理运行问题,种植技术问题等,专家团均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建议。
(四)开展规范管理,完善运行机制。
近年来,我县主要从规范财务促进健康运行进行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报表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规范发展,规范财务行为,维护农民集体权益,率先在全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财务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填补监管盲区。同时,我县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国家试点工作,目前正在运作建设合作社综合管理平台,有效提升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程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培育壮大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一是党组织牵头领着干。在合作形式上,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区、经营权“三权分置”,由党组织牵头,村民以确权颁证的土地入股,按股分红。在经营方式上,党组织全面领导合作社工作,支部书记依法兼任理事长,吸收“两委”干部、社员代表选举产生的种植能手经营管理。在运转机制上,合作社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统购、统管、统销。在分配模式上,可分为保底分配及利润分红两次分配,激发群众流转土地的积极性,最大限度让群众受益、当家做主。二是通力合作推着干。县里由县委组织部门牵头,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意见,整合农业、农机、供销、金融等政策资源,统筹设计、协同推进,通过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进行帮扶,推动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镇办层面,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纳入镇域经济发展规划,与镇域经济发展、与本镇特色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抓,尤其是在发挥农业龙头企业作用方面,镇办党委要做好协调,鼓励合作社与企业签订生产或服务协议,建立起有效的利益连接机制,从而实现高收益低风险的合作共赢。三是示范典型带着干。在推进过程中,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挑选部分示范社把他们作为探索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排头兵”,率先迈步子、找问题、闯经验、作样板,带动面上推广。另外,可以鼓励示范社带动邻村抱团发展,联合组织开展机耕机种、统防统治、仓储物流、乡村旅游等社会化服务,关联产业的合作社也可组建联合社或依法成立公司开展合作经营,共同推进基层增收、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