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电网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明确项目通过市级验收后,县农业农村局已按规定进行资产移交,并明确管护责任。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运行管护试行办法》规定,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开展项目管护工作,并推行县镇村三级管护责任人制度,将相关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到单位、明确到人。
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积极探索农业用电工作新思路,与电力部门密切沟通、合作。通过采取主动邀请电力部门“规划积极参与,建设技术支持,运管责任落实”等措施,部门携手搭建起农业用电“彩虹桥”。实现了设计科学、建设规范、运行优质的建设目标,促进了项目区内农业用电的同网、同质、同价,为农业生产提供坚强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与电力部门一起,持续解决相关产权问题,进一步管好、用好高标准农田电力设施,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桓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5日
承办人:王 浩 联系电话:818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