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扶持力度及建立乡村振兴业务专班的建议的答复
县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
第020号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桓台县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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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令要、段立刚、沈允山、王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扶持力度及建立乡村振兴业务专班”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深入推进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强化党支部政治引领功能,充分利用合作社联结群众、发展产业优势,通过股份合作、规模经营等方式,建立起集体和群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探索出了“支部有作为、集体有收益、群众得实惠”的农村新型合作化道路,有效激发了乡村振兴的内生活力。

一、注重培育,提高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能力

一是建设辅导员队伍,提升指导服务水平。加强县镇辅导员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制度,并将我县近年来选拔的管理期内的省市县各级乡村之星,县镇在一线从事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工作的相关负责同志,纳入辅导员人才库队伍,共计50余名。他们采取定期走访、巡查等方式,对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登记注册、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给予指导。二是强化带头人培育,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能力。注重培育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村支部书记成为合作社领头人,结合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2022年我县开展专门针对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负责人的专题培训班,有效提升了村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水平,提供了多种经营思路,拓宽了经营范围。三是建立了专家顾问团制度。市县专家定期为有需求的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提供公益服务指导,自20225月成立专家顾问团以来,已累计为我县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服务40余次,促进了合作社的财务制度规范、利益分配机制合理,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耕种技术以及农机保养与维护等多方面问题,取得了良好的反馈。

二、示范引领,提升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影响力

一是推进示范创建,提升引领能力。深入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示范社行动,制定完善市级示范社监测指标体系,积极开展市级示范社创建工作,2021年获评市级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示范社3家,2022年获评市级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示范社6家。同时,深入贯彻落实《九条措施》,对获评市级示范社的合作社给与奖金扶持,促进合作社发展。二是加大财政扶持,提升规范水平。积极扶持与指导,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围绕我县粮食生产主导优势产业,近年来我县利用财政资金支持土地适度流转。县政府出台《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励以村集体为单位整建制流转农民土地经营权,通过土地流转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社,吸引工商资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2021年度县政府对完成工作目标的镇,按照实际流转土地面积每亩15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整合财政资金,每年对全县所有麦田免费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同时,鼓励一批有能力和实力的合作社承担实施财政资金项目。

三、规范运行,促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质量提升

一是规范工作机制,保障运行高效。2022年,我县开展农民合作社平台管理、代理记账试点。为了更好的规范合作社管理,提高合作社管理平台的使用效率,我们结合鑫农合作社管理平台,采取聘请第三方开展代理记账,目前正在系统调试及试运行阶段。探索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前置辅导机制,以健全成员管理、财务管理、生产标准、利益分配等制度为重点,开展合作社制度建设。同时,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规范发展,规范财务行为,维护农民集体权益,率先在全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财务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填补监管盲区。二是规范分配机制,实现利益共享。按照章程的规定,实施规范分配。引导合作社建立成员账户,明确合作社与成员的交易和与非成员的交易分别核算。通过产品交易返还、订单收购、保底价交易、土地入股等方式,不断引导合作社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三是优化分类指导促进规范提升。按照“清理整顿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思路,持续开展“空壳社”以及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专项清理及整改工作,组织、引导“空壳社”“一人社”“家族社”“休眠社”等清理整顿对象自愿注销合作社,同时将列为“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定期调度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指导服务,增强合作社发展动力。做好技术服务、骨干培训等工作,引导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规范提升运行质量,持续用好合作社辅导员制度,为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提供业务指导、政策咨询、信息统计等服务,壮大合作社发展实力。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合作社规范运营。进一步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既注重引导,又加强监管,确保合作社规范持续运营。严格合作社注册登记、社员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抓好规范整治,从制度上解决合作社运营不规范的问题。

三是积极宣传引导,带动合作社健康发展。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总结基层经验,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带动更多的合作社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桓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3612        

 

承办人:张                  联系电话:1594983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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