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关于开展全县路域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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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311981P/2019-5122178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9-02-12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起凤镇人民政府 |
各镇党委、政府,城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打造环境优美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桓台、宜居桓台,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路域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4月20日-2019年6月20日。
二、整治范围
全县县道以上干线公路以及重要镇村公路,沿线两侧500米视野范围内的路域环境。
1.国道、外环路。主要包括G205山深线(途经索镇、果里镇)、G308文石路(原寿济路,索镇、果里镇、唐山镇、新城镇)、G233克黄线(原张田路,果里镇、新城镇、马桥镇)、S29连接线(索镇、唐山镇、田庄镇)、东陈路(索镇、唐山镇)5条道路。
2.省道以及连接市主城区干线公路。包括S294张博路(原张北路,果里镇、城区、索镇)、柳泉北路(果里镇、城区)、北西五路桓台段(果里镇、唐山镇)、北京路北延桓台段(果里镇)、上海路北延桓合段(周荆路,果里镇、新城镇、田庄镇、荆家镇)、原山大道北延桓台段(果里镇、新城镇、田庄镇)6条道路。
3.县道。包括果里大道(含古侯路,果里镇、唐山镇)、耿焦路(索镇、唐山镇、田庄镇、马桥镇)、起马路(起凤镇、荆家镇、马桥镇)、唐华路(唐山镇、起凤镇)、少海路(索镇、唐山镇、起凤镇)、宫荆路(索镇、起凤镇、荆家镇)6条道路。
4.镇村重要道路。各镇围绕镇政府驻地、旅游景区、工厂以及商流聚集区另行确定2-3条道路,一并进行整治。
三、整治标准
1.拆除违法建设。对违法建设、违章搭建以及废弃建筑物全部予以拆除;对杂乱坟地利用绿植、围墙等进行规范。
2.取缔违规经营。对违规停车场、加水点、沙石料场、煤炭销售点、废品收购点、石材加工等非法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清理、取缔;对手续齐全的沿线水泥管生产等企业、各类市场、院落进行治理、规范和提升;对路边大型车辆违规停放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对历史形成的占用县道以上公路集市进行疏导迁移,取缔公路两侧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
3.规范广告牌匾。按照一户一牌原则,清理杂乱牌匾,规范、统一道路两侧广告牌匾的设置;取缔落地广告,集中整治墙体喷涂广告和一切有碍观瞻的涂鸦、标语等。
4.肃清脏乱差现象。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圈乱占、乱种乱养等脏乱差问题;彻底清除沿线建筑垃圾、渣土等堆积物;整治道路两侧沟渠坑塘,清淤、清障、清垃圾,保持河道畅通,河面干净;整治“白色污染”,清洁路域环境。
5.绿化空闲地块。对公路两侧空闲裸露地块,特别是清理乱圈乱种后腾空地块进行统一绿化;对原有绿化林带缺行断垄部分进行补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档次,达到美化和景观化要求。
6.硬化道口路面。对沿路两侧院落场地和出入口通道进行路面硬化;对沿街店铺辅路破损路面和未硬化路面进行硬化;对沿线绿化带开口过多、过宽问题进行整治,采取拆除、合并、设置辅道等措施进行规范;对沿线未硬化生产路和乡村道路,具备条件的可对全路段进行硬化,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对道口路面进行硬化,长度不得低于50米。
7.做好立面美化。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对沿线建筑物立面和墙体进行统一清洁或粉刷;对沿线破旧建筑,采取拆除、遮挡、改造和翻新等措施进行整治;对沿线弱电线路、线杆进行规范整治和管理。
8.整治标志标牌。对公路设施及标志标牌进行维修、更新和完善;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规范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对违法设置的广告标牌予以清除,对破损、陈旧标牌进行维修或更换;增设必要的展示桓台经济社会发展,自然、人文景观,和文明、安全交通宣传等标志、标牌。
四、工作要求
1.决心一次下足,标准一步到位。这次路域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是党委、政府立规矩、树威信、塑形象的重要工程,必须坚定信心,铆足干劲,“整”出士气,“治”出正气,确保整治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要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要通过召开镇村动员大会、现场会、发放整改通知、张贴政府公告、组织宣传车队、媒体集中报道等形式,统一干群思想,取得社会各界特别是公路沿线企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传递党委、政府“高标准、严要求”的决心和“不达目的,决不收兵”的气势,为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合力攻坚,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手腕,确保一鼓作气,决战决胜。
2.坚持领导带头,组织集中会战。集中会战是推进工作的管用手段,也是锤炼作风打造团队的有效载体,其中关键是领导带头。对拒不整改的“难缠户”、“钉子户”要敢于亮剑,组织集中会战。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敢于拍板,勇于“兜底”,理直气壮的“唱黑脸”;班子成员要冲在前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领导带头、全员参战,集中行动、攻坚破难”的强大声势和合力,力争攻克一“难”,影响一片,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3.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整治。成立全县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协调机制,由县委办公室担任召集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公路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参加,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统筹推进面上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强化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督导考核,实行一周一调度、一通报制度,同时提高路域整治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的考核占比,突出正面激励,确保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首战告捷。
4.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守土有责意识,不等不靠、立说立行,迅速开展工作。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各牵头部门和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落实本单位主体责任。城区路段整治工作由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有关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做好配合;整治标志标牌和公路设施维护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住建局、公路局、交警大队和各镇配合;整治路边大型车辆违规停放工作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各镇配合;其他路域整治工作,由各镇(街道)牵头负责,县直部门特别是派驻各镇的站所要全力靠上,主动担当,做好配合。各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以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集中治理力度,巩固和保持综合整治效果,推动城乡环境实现新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