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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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70M/2026-556907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2-27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事项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社会保险补贴
二、服务内容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同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同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
三、办理依据、办理要求
《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25〕19号)
(二)办理要求
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统称为“4050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系统查询失业登记的时间,必须满一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低保证》有效期内)、持有《中华人员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城乡双零”家庭成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所需材料
1、《桓台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桓台县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
3、加盖单位公章、本人签字按手印的单位承诺书或个人承诺书
4、已开通银行支付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社保卡银行账号将作为补贴发放账号);
5、使用水印相机拍摄带有时间地点的、不同月份的灵活就业工作照片6张;
6、可以证明工作收入情况的工资流水(6个月以上),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水、微信或支付宝收款记录等;
7、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盖税务章)或完税证明;
8、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五、工作流程(服务流程)
(一)申请
初次申请,申请人向灵活就业所在地的镇、街道人社所提出申请,结转人员可就近办理。
(二)受理
工作人员省公共就业系统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三)办理
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材料申报并打印留存;对于初审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告知原因。
六、工作地点
桓台县便民中心一楼65、66号窗口
七、工作时间及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八、是否收费及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九、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燕 职务:科员
联系方式:8210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