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立局城镇企业职工建立“电子人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淄人社字〔2020〕66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70M/2020-2009012
成文日期
2020-07-03
发文日期
2020-07-03
有效性
有效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局《关于为城镇企业职工建立“电子人事档案”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66号)要求,开展我局城镇企业职工建立“电子人事档案”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企业职工建立“电子人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局城镇企业职工建立“电子人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 雪
副组长:耿 霞、徐士锋、宋振亮
成 员:李 辉、王 峰、任凤娇
主要职责:负责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企业职工建立“电子人事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研究决定电子人事档案工作重大事项。
附件: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立局城镇企业职工建立“电子人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x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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