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局《关于为城镇企业职工建立“电子人事档案”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66号)要求,开展我局城镇企业职工建立“电子人事档案”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企业职工建立“电子人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局城镇企业职工建立“电子人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 雪

副组长:耿 霞、徐士锋、宋振亮

成  员:李 辉、王 峰、任凤娇

主要职责:负责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企业职工建立“电子人事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研究决定电子人事档案工作重大事项。

 

附件: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立局城镇企业职工建立“电子人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x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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