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教师工资职级制、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建议的答复
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144097
建议人: 崔芳、赵光惠、孙艳云、沈波
主办单位: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0-07-3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提案编号

144097

标  题

关于实行教师工资职级制、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建议

办理状态

正在解决

提案者

崔芳、赵光惠、孙艳云、沈波

承办单位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提案内容

建议实行教师工资职级制、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

答复情况

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是按照其聘用岗位进行兑现。政协提案中提出的“教师工资职级制”实际上是指事业单位分级竞聘后兑现工资待遇。我局前期已下发了分级竞聘相关通知要求,也相应进行了岗位设置。据了解,目前我县教育系统还未开展分级竞聘工作,待教育系统分级竞聘工作完成后,根据教师所聘岗位,我们将及时开展审批工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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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实行教师工资职级制、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