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编号 |
144097 |
标 题 |
关于实行教师工资职级制、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建议 |
办理状态 |
正在解决 |
提案者 |
崔芳、赵光惠、孙艳云、沈波 |
承办单位 |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提案内容 |
建议实行教师工资职级制、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 |
答复情况 |
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是按照其聘用岗位进行兑现。政协提案中提出的“教师工资职级制”实际上是指事业单位分级竞聘后兑现工资待遇。我局前期已下发了分级竞聘相关通知要求,也相应进行了岗位设置。据了解,目前我县教育系统还未开展分级竞聘工作,待教育系统分级竞聘工作完成后,根据教师所聘岗位,我们将及时开展审批工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
反馈意见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