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编号 |
143087 |
标 题 |
关于出台贯彻子女对老人护理假相应政策的建议 |
办理状态 |
正在解决 |
提案者 |
赵子莹 |
承办单位 |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提案内容 |
建议出台贯彻子女对老人护理假相应政策,可在修订地方“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时作出规定,也可在早先修正后的地方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中加以明确。让子女均享护理假,将使更多的老人能得到来自子女的亲情照顾,而且可以避免用人单位对独生子女的就业排斥。建议在财税方面,对严格落实陪护假的机关、事业、企业给与一定的政策激励,对违规机关、事业、企业施加惩戒,从而让“带薪陪护”成为劳动者真正的权利,成为老年人真正的福利。 |
答复情况 |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子女照顾和护理父母的压力不断加大。截至目前,河南、福建、广州等省份先后出台实施了“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相关的具体规定,但我省还未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 设立子女护理假有利于应对老龄化社会,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我们将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向上级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待我省正式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以后,我局将结合工作职能,切实加强监督,保证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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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