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台贯彻子女对老人护理假相应政策的建议的答复
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143087
建议人: 赵子莹
主办单位: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0-07-04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提案编号

143087

标  题

关于出台贯彻子女对老人护理假相应政策的建议

办理状态

正在解决

提案者

赵子莹

承办单位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提案内容

建议出台贯彻子女对老人护理假相应政策,可在修订地方“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时作出规定,也可在早先修正后的地方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中加以明确。让子女均享护理假,将使更多的老人能得到来自子女的亲情照顾,而且可以避免用人单位对独生子女的就业排斥。建议在财税方面,对严格落实陪护假的机关、事业、企业给与一定的政策激励,对违规机关、事业、企业施加惩戒,从而让“带薪陪护”成为劳动者真正的权利,成为老年人真正的福利。

答复情况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子女照顾和护理父母的压力不断加大。截至目前,河南、福建、广州等省份先后出台实施了“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相关的具体规定,但我省还未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

设立子女护理假有利于应对老龄化社会,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我们将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向上级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待我省正式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以后,我局将结合工作职能,切实加强监督,保证政策落实到位。

 

反馈意见

满意

建议出台贯彻子女对老人护理假相应政策,可在修订地方“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时作出规定,也可在早先修正后的地方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中加以明确。让子女均享护理假,将使更多的老人能得到来自子女的亲情照顾,而且可以避免用人单位对独生子女的就业排斥。建议在财税方面,对严格落实陪护假的机关、事业、企业给与一定的政策激励,对违规机关、事业、企业施加惩戒,从而让“带薪陪护”成为劳动者真正的权利,成为老年人真正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