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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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70M/2021-516694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7-02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党委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部署要求和“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推进柔性执法,根据《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台县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桓政办字〔2021〕14号),结合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本实施方案所称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基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行政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指导、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性方法,引导行政相对人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以有效实现行政管理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活动。
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柔性、灵活和有效的新型行政管理方式,可以大大减少行政相对人由于不熟悉法律法规政策而造成的违法违规等失当行为,从而减少行政处罚、减少行政争议、提高社会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打造服务型政府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为工作总出发点,在执法过程中引入体现行政相对人与执法主体双方合意的行政指导方式,将指导和服务寓于执法全过程,从源头上更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用实际行动赢得企业的理解和支持,为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助力。
三、基本原则
(一)自愿原则。行政指导应在行政相对人自愿和认可的基础上实施,行政相对人拒绝接受行政指导的,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强制措施以及其他不利于行政相对人的手段、方式迫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
(二)合法原则。行政指导应符合法定职责和职能范围,不得违背法律精神、原则、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不得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行政指导和执法的关系,争取达到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最佳效果。
(三)合理原则。行政指导应从我局实际出发,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适应我局职能特点和执法需要,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主客观条件,综合权衡经济与社会效益,避免给行政相对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四)公开原则。行政指导事项、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等均应向社会公开,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五)便民利民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应当针对不同事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便利服务。实施行政指导要兼顾社会效果和个人权益,做到既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管理秩序,又能使行政相对人受益。
(六)效能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尽量做到简明高效,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效益。将效率和效益作为衡量行政指导的标准,不得开展无实效或者无实质内容的行政指导。
四、工作方法
(一)政策指引。根据我局职能,及时向相对人提供法律法规及政策的重点指导,特别是针对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稳岗补助等政策,要第一时间做好说明和指导,及时解答疑问,严格兑现作出的政策承诺,不得随意变更。要主动上门开展座谈调研,提出解决的方案和措施以供参考。将相对人问题和诉求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好登记、反馈、跟踪督办,做到精准供给、精准施策、精准服务。
(二)意见建议。执法人员在日常行政执法、监管和指导工作中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行政相对人主动地配合执法或行政指导;主动为行政相对人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引导其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自身行为。
(三)提示提醒。通过多渠道主动向企业宣传解释法律法规,告知人社领域各项涉企监管要求,提示、督促其依法履行义务。根据群众举报投诉和日常执法数据分析,梳理涉企常见问题法律问答,为企业解惑,预防违法行为。
(四)行政约谈。针对行政相对人因企业内部制度缺失或疏于管理导致的轻微违法行为,或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已经发现的突出问题,可采取集中或个别约谈方式,宣传法律法规、指出存在问题,督促和帮助其完善制度、整改问题、迅速纠正轻微违法行为。
(五)行政调解。通过说服教育和疏导的方式,主持或主导行政争议各方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达到化解矛盾和纠纷的目的。
(六)行政走(回)访。对重点企业、重点在建工程项目以及重大执法案件或对社会具有普遍影响的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走(回)访,督促行政相对人落实整改措施,帮助其解决困难和问题。
五、实施流程
(一)行政指导的启动
行政指导融入人社执法活动全过程,贯穿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执法环节,做到行政指导在执法的全过程覆盖,执法人员要根据执法活动进程,发挥信息、资源和专业优势,主动实施,做到善于使用行政指导开展工作。
(二)行政指导的实施
行政指导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制作《行政指导意见书》(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及时送达行政相对人,一份行政指导科室或单位进行留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电话、短信、发放材料等简易形式实施行政指导:1.在办理、咨询日常业务过程中,当场解答行政相对人有关的疑问,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办理行政有关事项。2.在现场执法检查中,当场发放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3.其他简单、影响较小、时效性要求较强的情形。
(三)行政指导的终止
行政相对人明确表示拒绝行政指导、要求停止行政指导或者以实际行动导致行政指导无法继续的,应当终止行政指导。
六、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根据《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台县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桓政办字〔2021〕14号),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方法步骤,确定实施行政指导的范围、对象和具体项目,健全相应的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组织实施。结合人社年度重点工作和执法检查计划,对照行政指导工作内容,按照“事前重点指导、事中即时指导、事后回访指导”等工作要求,全面组织实施行政指导工作。
(三)总结提高。对年度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工作成效和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收集上报行政指导典型事例,并主动接受县委县政府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有关部门、单位的检查考核。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方法步骤,形成齐抓共管、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二)注重工作实效。采取定期、不定期深入企业调查走访,了解情况,收集行政指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对策和措施,及时改进行政指导方式方法,达到以柔性执法促和谐的目的。
(三)明确责任分工。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此项工作,负责公开实施方案、目录清单、指导文书并报县司法局进行备案,对行政指导意见书进行编号管理,负责对行政指导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查清问题和原因,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局属相关单位负责各自工作领域的行政指导工作,保管存档行政指导意见书,每月1日前根据上月行政指导工作情况填写《行政指导事项登记簿》(附件3)报局办公室邮箱,11月底前将本年度行政指导工作总结报局办公室。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负责配合局办公室每月通过政务外网“淄博市涉企检查备案系统”对行政指导事项进行录入。
(四)加大落实力度。相关科室、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做到行政指导具体化、规范化,要避免用行政指导代替行政执法,造成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要注意行政指导的合法适当,避免因行政指导产生行政纠纷,实现行政指导和规范执法协调推进。从6月份开始,全县将对各执法部门办理并备案的行政指导事项数量进行通报,请务必高度重视。
附件:1.行政指导意见书
2.行政指导目录清单
3.行政指导事项登记簿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日
附件1
行政指导意见书
县人社指字〔2021〕 号
行政指导对象 |
公司名称/自然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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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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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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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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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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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依托行政管理职能,拟采取下列方式实施行政指导: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提示提醒□ 劝导警示□ 示范引领□ 案件回访□ 其他方式( )□ 行政指导是一种不具有强制性、无法律约束力的行政行为,你(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接受,如果你(单位)同意,请与我协力合作,以便行政指导工作顺利。 指导对象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指导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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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指导 内容 |
你单位存在问题:
行政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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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行政指导目录清单
序号 |
行政指导项目 |
主要法规依据 |
责任单位 |
主要指导方式 |
1 |
对企业执行社会保险规定的指导 |
《社会保险法》; 《工伤保险条例》 |
养老保险科 劳动关系科 规划财务科 社保中心 |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提示提醒 行政约谈 |
2 |
对企业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的指导 |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
劳动关系科 监察大队 仲裁院 |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提示提醒 行政约谈 |
3 |
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指导 |
《劳动合同法》 |
劳动关系科 监察大队 仲裁院 |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提示提醒 |
4 |
对企业执行高温劳动保护规定的指导 |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
劳动关系科 监察大队 仲裁院 |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提示提醒 行政约谈 |
5 |
对企业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指导 |
《集体合同规定》 |
劳动关系科 监察大队 仲裁院 |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提示提醒 |
6 |
对企业预防劳动争议的指导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劳动关系科 监察大队 仲裁院 |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提示提醒 |
7 |
对企业执行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规定的指导 |
《劳动合同法》 |
劳动关系科 监察大队 仲裁院 |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提示提醒 行政约谈 |
附件3
行政指导事项登记簿
序号 |
指导时间 |
指导地点 |
指导人 姓名 |
指导人 电话 |
指导对象(企业等) |
指导事项 |
指导结果 |
存在问题 |
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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