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淄博伟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17”一般高空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 桓政字〔2020〕54号

 

 

淄博伟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17”一般高空坠落事故调查组:

你调查组《关于淄博伟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17”一般高空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申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

三、同意对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防范和预防措施。

四、有关部门及企业要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和本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处理结果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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