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8.2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字〔2020〕20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0-5031171
成文日期
2020-04-28
发文日期
2020-04-3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8.2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桓政字[2020]20号
马桥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2019年8月27日,马桥镇境内的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受伤,目前伤者受到失能伤害已超过105个工作日,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构成重伤。为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经研究,决定成立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8.2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起事故进行全面调查。现就事故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8.2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县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马桥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组成,邀请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事故调查。
二、建立事故调查处置工作机制
1.建立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综合协调、调度等工作;
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调查组下设综合、管理、技术三个工作组(小组成员及分工附后);
3.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马桥镇人民政府做好事故调查组的后勤保障协调工作。
附件:1.事故调查组分组、分工情况
2.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事故调查组分组、分工情况
为做好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下设三个工作组,组成单位及分工情况如下。
一、综合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马桥镇人民政府派人参加。负责事故调查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调查材料,报送事故调查进展情况,起草事故调查报告等工作。
二、管理组。由县纪委监委机关牵头,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派人参加。负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有关单位及人员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提出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其他责任追究等建议,并组织起草专项分析报告。
三、技术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派人参加。负责事故现场勘察和技术鉴定工作,分析造成事故的技术层面原因,确定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提出事故技术鉴定和责任认定意见,并组织起草本组专项分析报告。
附件2
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
组长:张 坤 县应急指挥服务保障中心副主任
成员:刘 虎 县纪委廉政教育中心副主任
姜 红 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李向利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巩 琛 县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长
陈金鹏 马桥镇政府安环局副局长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