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桓台县第一水源地(周家)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方案(2019-2020年)》《桓台县第二水源地(逯家)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方案(2019-2020年)》的批复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字〔2019〕25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19-1730331
成文日期
2019-08-27
发文日期
2019-08-2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桓台县第一水源地(周家)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方案(2019-2020年)》
《桓台县第二水源地(逯家)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方案(2019-2020年)》的批复
桓政字〔2019〕25号
县水利局:
报来《桓台县第一水源地(周家)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方案(2019-2020年)》《桓台县第二水源地(逯家)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方案(2019-2020年)》(桓水字〔2019〕6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桓台县第一水源地(周家)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方案(2019-2020年)》《桓台县第二水源地(逯家)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方案》),由你局负责印发实施。
二、《规划方案》实施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和水源水质保护相关要求。通过《规划方案》实施,解决我县第一、第二水源地周边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各有关部门和唐山镇、新城镇、果里镇政府要按照《规划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协调联动,落实责任分工。县水利局要牵头做好《规划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推动《规划方案》落地落实。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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