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字〔2018〕61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18-1450853
成文日期
2018-07-13
发文日期
2018-07-19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索镇永安村“村改居”的批复
索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桓台县索镇关于永安村成立居委会的请示》(索政发〔2018〕6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撤销永安村民委员会,设立永安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8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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