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桓台县2016年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桓政发〔2016〕1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桓台县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1日

 

桓台县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推进依法治安,落实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重预防、抓治本长效机制,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影响恶劣的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项控制指标持续下降,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落实党委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和“首位”要求,深入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包镇(街道)和企业及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加大安全生产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权重,加大重点和基础工作考核比重,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强化对各级党委、政府履职检查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道)要将安全生产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理顺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建立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明确各生产经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开展行业检查督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警示通报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强化对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分类分级管理,重点单位逐一明确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人。坚持和完善“四不两直”、暗访暗查、“双随机”等重点检查方式,完善部门执法检查联合联动机制,推动安全检查常态化。

  (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企业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推动企业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全面推行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制度,实行分级分类、闭环管理。推行企业安全状况自评和政府备案抽检,推动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等级管理、安全诚信、安全费用提取等制度。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监管分工协作机制,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围绕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强化职业危害等方面,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和义务。

  二、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安

  (一)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明确监管监察层级检查方式和主要内容,细化量化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根据监管执法检查情况,确定重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重点监控、跟踪指导。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监督,实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创新安全监管执法方式。进一步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的联合执法机制,着力在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停止民爆器材供应、吊销执照、关闭取缔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实现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针对跨辖区、跨行业突出问题,建立镇(街道)联动执法机制和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构建大安全执法体系,切实提升执法效能。通过实行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和规范镇(街道)、经济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建立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加强对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等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规范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健全完善非法问题突出区域驻点打击督导制度,强化政府“打非”主体责任和企业“治违”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挂牌督办等依法治理措施。对非法违法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对已关闭或采取强制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回头看”,确保打击整治到位。要扩大社会参与,完善奖励举报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制度,畅通安全生产投诉渠道,拓宽监督举报途径,促使“打非治违”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综合整治

  (一)开展重点区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分析,各镇(街道)要明确辖区内重点安全生产风险,提出综合治理目标、措施、要求等,将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或事故隐患严重的企业和区域纳入重点管理,逐个进行攻坚整治。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监管实际,选择重点镇(街道)作为重点监管区域,加强对重点区域安全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日常监管,促进责任落实,对突出问题挂牌督办,跟踪监管,夯实安全基础,提高监管能力。

  (二)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加强监管行业领域研判分析,掌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特点,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行业安全事故风险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治理。要突出道路交通、危化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涉爆、冶金、消防、油气管道、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分析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一个方案一个方案有序推出、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跟进解决、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扎实推进”原则,分步实施,重点突破,不断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

  (三)开展安全生产大快严集中行动。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执法监察,找准短板,对准焦距,精准发力,铁腕打击和惩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运输等行为,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强化刑责治安,坚决取缔关闭涉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运输的单位,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积极探索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阵地建设,协调主流媒体不断强化安全新闻宣传、公益宣传和安全知识技能传播,加强安全生产正面宣传。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宣传等活动。同时,严把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质量关,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网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轮训,增强基本理论、法律法规、监管执法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提高专业化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借助社会专业力量,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水平和实效。加强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充分发挥预测预报和统计分析作用。加强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监管力量。进一步完善村(居)和驻厂安监员制度,大力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干部激励机制,改善监管监察条件,提高装备水平,提高执法监察效能。

  (三)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推进行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管相融合,构建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机制。加强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健全监管体系,落实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工作,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强化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

  (四)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增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加大对事故单位的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执行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规定,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加强对事故调查报告中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扶持引导、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融资机制,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完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新技术推广、信息化建设、应急救援、监管装备等安全设施建设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补助。企业要确保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完善安全设施,改善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立足行业监管特点,建立完善涵盖监管职能的业务系统,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实现远程管理、精细管理,并逐步达到资源共享,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预警能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强安全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工艺和产能,提高生产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危化品等高危企业要加强自动化控制提升改造,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和紧急停车等功能齐全有效。

  (三)健全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依托社会中介机构,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充分发挥企业、社会组织安全生产服务提供主体作用,满足安全生产市场需求。大力培育和发展安全技术专业服务队伍,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在安全评价、咨询、培训、检测检验和科技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安全生产工作新需求,及时调整和强化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完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加强社会中介机构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严肃查处出具虚假结果的中介机构。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应急处置评估和专家技术咨询制度,健全完善事故现场救援组织指挥和协调机制,加强相应技术装备和设施建设。突出实用性和操作性,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演练方法,提高演练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高效顺畅、协调运转的应急救援机制。要整合各专业部门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应急资源共享、统一调度机制,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强大合力。要强化应急管理、应急能力培训,鼓励和支持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有关企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和救援水平。要加强事故发生后的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舆情监测管控。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1日印发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