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桓政发〔2016〕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经审核,本级政府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机构共107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68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9个。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公布如下。

  一、法定行政机关(68个)

  桓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桓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

  桓台县科学技术局

  桓台县公安局

  桓台县公安局少海派出所

  桓台县公安局索镇派出所

  桓台县公安局果里派出所

  桓台县公安局唐山派出所

  桓台县公安局马桥派出所

  桓台县公安局田庄派出所

  桓台县公安局起凤派出所

  桓台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

  桓台县公安局水库派出所

  桓台县公安局荆家派出所

  桓台县公安局邢家派出所

  桓台县公安局周家派出所

  桓台县公安局红莲湖派出所

  桓台县民政局

  桓台县司法局

  桓台县财政局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桓台县国土资源局

  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桓台县农业局

  桓台县水务局

  桓台县林业局

  桓台县森林公安局

  桓台县文化出版局

  桓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桓台县审计局

  桓台县环境保护局

  桓台县统计局

  桓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桓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桓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桓台县物价局

  桓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桓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区工商所

  桓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索镇工商所

  桓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城工商所

  桓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田庄工商所

  桓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马桥工商所

  桓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果里工商所

  桓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唐山工商所

  桓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荆家工商所

  桓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起凤工商所

  桓台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桓台县国家税务局

  桓台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桓台县国家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

  桓台县国家税务局田庄税务分局

  桓台县国家税务局周家税务分局

  桓台县国家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

  桓台县国家税务局马桥税务分局

  桓台县国家税务局起凤税务所

  桓台县地方税务局

  桓台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桓台县地方税务局索镇税务所

  桓台县地方税务局唐山税务所

  桓台县地方税务局起凤税务所

  桓台县地方税务局新城税务所

  桓台县地方税务局马桥税务所

  桓台县地方税务局经济开发区中心税务所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桓台大队

  中国人民银行桓台县支行

  山东省桓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9个)

  桓台县油区工作办公室

  马踏湖湿地保护区管理局

  桓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桓台县财贸局

  桓台县粮食局

  桓台县商务局

  桓台县地震局

  桓台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桓台县旅游局

  桓台县建筑管理局

  桓台县畜牧兽医局

  桓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桓台县残疾人联合会

  桓台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桓台县档案局

  桓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桓台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桓台县规划局

  桓台县房产管理局

  桓台县知识产权局

  桓台县信息产业局

  桓台县中小企业局

  桓台县气象局

  桓台县盐务局

  桓台县烟草专卖局

  淄博市公路管理局桓台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桓台县大队

  桓台县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

  桓台县劳动就业办公室(桓台县失业保险处)

  桓台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桓台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桓台县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

  桓台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

  桓台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桓台县汽车维修管理所

  桓台县地方道路管理处

  桓台县港航管理处

  桓台县文物管理局

  桓台县植物保护站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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