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

桓台县人民武装部

关于做好2016年度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6年征兵命令和市政府、淄博军分区的任务部署,为圆满完成本年度征兵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术,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2016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男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男性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男青年在校学生年龄为18至22周岁。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下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填写2016年9月1日,新兵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征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时间

  从2016年8月1日开始征集,9月1日批准入伍,9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六、做好征兵工作的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妥善处理好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密组织,狠抓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要抽调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工作扎实、政策水平高、原则性强的同志组成强有力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征兵工作,保证征兵任务圆满完成。宣传、公安、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广泛深入宣传。宣传、教育、新闻等部门要与兵役机关密切配合,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开展“三好”(选好入伍的、服务好在伍的、安置好退伍的)活动和“征兵宣传月”活动,进行以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突出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实施意见》为主要内容的优惠政策宣传发动,强化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观念,激发适龄青年爱国之情和报国之志。

  (三)认真执行政策。树立对党、对人民、对军队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政策和法纪观念,严格执行《廉洁征兵若干规定》和征兵工作“八不准”规定,防止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四)严格落实责任。公安部门要对新兵政治考核负责,把待业、人户分离、长期在外青年作为政治考核重点,认真排查,严防将有违法违纪行为的青年征入部队,特别要搞好政治条件兵的考核,确保万无一失;卫生部门要认真搞好新兵体检,确保新兵身体质量合格;教体部门要如实反映应征青年文化程度和在校表现,征兵期间一律停止办理学历证明,严格把好新兵文化、技术素质关。各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谁检查(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统一思想,严密组织,严格把关,强化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征兵工作任务。

 

 

  桓台县人民政府

桓台县人民武装部

                                  201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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