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

实施意见

桓政发〔2016〕3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县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改善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条件,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6〕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健康山东”为统领,扎实推进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健康生活方式推广行动、全民健身行动、疾病预防控制行动和卫生城镇创建行动等,努力实现全县城乡环境面貌显著改善,群众健康素养明显提高,各类传染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控制,“健康山东”品牌得到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力争到2020年,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指标达到以下标准:

(一)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比例达到100%,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到90%,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环境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50%左右;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全县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城区鼠、蚊、蝇、蟑螂主要病媒生物密度达到病媒生物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三)全县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5%和15%,健康促进示范县创建成功,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医院、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健康促进示范机关、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健康促进示范社区各2个,健康示范家庭50个。

(四)国民体质测定总体达标率90%以上。

(五)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降至26%以下,其中男性降至48%以下,女性降至1.6%以下。

(六)国家卫生乡镇占全县乡镇总数的10%以上,省级卫生乡镇数量达到全县乡镇总数的60%,积极开展健康县城创建活动。

(七)力争到2018年,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实施健康行为干预行动

1.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继续开展“健康大讲堂”活动,积极推动健康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大力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行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社会和谐、精神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强化健康教育,组织发布科学防病知识,及时监测纠正虚假错误信息,打击不实和牟利性误导宣传行为。继续开展健康中国行、中医中药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服务百姓健康等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等要规范开展健康教育,推动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坚持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各类健康主题日活动,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卫生问题。

2.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加大新闻媒体无偿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公益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文化墙、健康文化大院、健康长廊、健康一条街等贴近居民的常设健康教育宣传阵地。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在公路沿线停车区与服务区、车站、交通工具及医院、餐厅、商场超市、健身场馆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教育设施,提供与服务内容相关的健康教育材料。大力推动在重点行业、重点场所设立健康教育基地,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主题广场等,将健康元素融入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健康知识宣传的普及性。大力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打造健康教育品牌。

3.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制定实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等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提高各类体育健身设施使用率。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提升计划,提高学校体育课质量,切实保障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加强职工体育,全面推行工间(前)操制度,广泛发动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推广和规范传统养生健身活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推广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推行“运动处方”,提高群众科学健身水平。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在城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在各镇、新型农村社区、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基本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

4.积极做好控烟工作。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大力宣传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推行全面禁烟。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有关法律规定,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严格烟草广告管理,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烟草广告。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餐馆、无烟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对商店(场)的控烟宣传和监管,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

(二)大力推进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1.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薄弱环节。按照“城乡统筹、分类指导、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态文明和美丽乡村建设,以城区农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环境卫生薄弱部位和农村垃圾、污水、粪便处理和畜禽养殖为整治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清除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疏浚坑塘河道,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2.治理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不断提高城镇和农村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3.治理畜禽养殖等产业污染。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机制,建设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设施。2016年全县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处置,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严格活禽市场准入,监督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逐步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

4.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和门内卫生达标责任制;制定镇、村生活垃圾管理制度或村规民约,继续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做到镇、村内外无暴露生活垃圾堆,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及时清运、集中处理。建立完善村镇垃圾收集清运处理长效机制,实现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

(三)大力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工作

1.扎实推进卫生创建工作。各镇、城区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开展卫生创建工作。各级卫生单位要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建立起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到2020年,努力创建1个国家卫生乡镇,全县60%以上的镇(街道)达到省级卫生乡镇标准。

2.探索实施健康县城建设。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启动健康县城和健康乡镇建设工作,积极打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培育健康人群,全面预防、控制和消除健康危害因素,促进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强化政府组织领导,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统筹政策措施,加强养老、教育、治安、交通、文化、体育、环保等方面资源整合,对影响健康的突出问题实施有效干预。鼓励、组织、支持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参与健康县城建设活动,形成全民动员、全民行动、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校园、健康家庭、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医院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落实健康体检、工间操等制度,营造健康、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筑牢健康城市的基础。

(四)扎实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强化重大疾病综合防控措施。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爱国卫生运动在疾病防控中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群防群控,共同落实重大疾病综合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加大对城乡社区、学校、流动人口的传染病防控力度,落实传染源管理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应对,提高救治能力,降低病死率。认真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适时开展易感人群补充免疫,确保形成有效的免疫屏障。开展慢性病及健康危险因素监测,推广重点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高危人群筛查适宜技术,逐步普及健康查体、健康检测和居民健康自我管理,控制发病率,提高早期治疗率。继续开展减盐防控高血压相关工作,同步实施食品工业、餐饮行业和家庭厨房三个重点领域的减盐、低脂及合理营养等干预措施。建立重点地区环境和饮用水碘、砷、氟等地方病危险因素监测体系,合理调整食盐加碘措施,引导居民科学补碘。加强社会心理支持,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治疗管理网络,加强精神疾病康复管理,开展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逐步普及心理健康服务。实施意外伤害干预,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开展校园伤害干预行动,减少儿童意外伤害发生。协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大型活动卫生保障等工作,落实灾害疫情应对措施,努力实现灾害发生后疫情可控。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确保患者应治尽治。力争全县传染病发病率保持基本稳定,不出现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

2.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策略,针对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孳生习性,统一组织开展季节性“除四害”活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控制病媒生物孳生、繁殖和扩散,防止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建立完善病媒生物危害监测和预警体系,根据本地区主要病媒生物种类、分布、季节消长规律和侵害状况,落实消杀措施,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实行群众防制与专业队伍防制相结合的防控机制,发动并指导群众自己动手清除周边病媒生物危害。定期开展病媒生物抗药性监测和实际应用效果评价,为科学合理用药提供依据。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使用的药物、器械管理,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减少环境污染。积极推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市场化,鼓励各地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防制服务机构,提升防制效果。根据《病媒生物防制标准》(GB/T27770(0-3)-2011)要求,加强消杀队伍的管理和培训,科学指导消杀人员正确选择和使用药械,提高科学除害水平。

(五)切实保障食品和饮用水安全

1.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深入推进“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坚持打建结合、扶优汰劣,推动食品产业提质增效;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强化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饮食安全意识和水平;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调动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2.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水质检验监测。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确保饮用水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落实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防治措施。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和供水保障率,切实解决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抓紧建立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

(六)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1.加快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步伐。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加快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进程。

2.全面推行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县住建局在实施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时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并负责做好集贸市场公共厕所的配套建设。县卫生局负责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县委农工办要巩固“一池三改”建设成果,确保农村沼气工程在农村改厕中发挥积极作用。县教体局负责农村中小学校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县交通运输局、济南铁路局淄博车务段桓台站要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负责在车站和公路沿线停车区与服务区、铁路沿线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县旅游局负责指导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做好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改造工作,并将旅游厕所建设达标和日常管理情况纳入相应等级资质及称号的评定、复核。力争到2018年,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网络。县爱卫会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县的爱国卫生工作。要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和工作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加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爱国卫生组织建设;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和社区要根据需要设立爱国卫生组织,或指定专人负责爱国卫生日常工作。加强各级爱国卫生队伍建设,将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人员充实到爱国卫生岗位,并加强业务培训,确保能适应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需要。积极发展基层健康指导员和健康志愿者队伍。

(二)强化技术支撑。卫生、住建、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指导、监测、评估等,参与爱国卫生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制定,提出爱国卫生工作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疾控机构建设,根据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形势任务,加强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病媒防制、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专业建设,加快人才培养,实施疾控机构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重点传染病、饮用水和健康危害因素检测能力,为爱国卫生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支持和鼓励发展爱国卫生工作相关社会组织,引导其在爱国卫生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加快推进信息化,逐步实现重点疾病管理和健康危险因素信息实时采集、报告与分析使用,建立完善居民健康与环境因素的动态监测数据库,为科学评估和调整爱国卫生干预策略提供依据。

(三)完善工作机制。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及爱卫会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相关制度规范,加强爱国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强化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联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重点工作任务,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通过政府职能转变和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等工作,动员社会组织、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参加义务劳动等方式参与爱国卫生公益活动,推动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的爱国卫生工作新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定期研究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镇(街道)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内容,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合理安排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资金,重点支持农村改厕和垃圾粪便污水处理、水质监测管理、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工作。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考核,其结果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沟通渠道,探索利用微信等新媒体搭建群众投诉平台,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提升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0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具体工作

责任部门

1

加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协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大型活动卫生保障等工作。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

县卫生局

2

组织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和无烟单位创建。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推广和规范传统养生健身活动。

3

开展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加快推进信息化进程,建立完善居民健康与环境因素的动态监测数据库。

4

推进市容市貌网格化管理与“门前三包”制度落实。

县城管执法局

5

指导农村村容村貌和城镇市容环境治理,加强重点地区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

县住建局

6

加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加快城镇供水设施建设改造。

7

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处理,加大白色垃圾治理力度。开展秸秆还田等资源化综合利用。

县农业局    

县委农工办

8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废弃物综合利用。稳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9

健全完善流域治污体系,落实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防治措施。

县环保局

10

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11

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和无烟学校创建活动。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提升计划,提高学校体育课质量。组织做好农村中小学校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

县教体局

12

支持和鼓励发展爱国卫生工作相关社会组织,引导群众亲自动手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县民政局

13

统筹安排资金,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投入。

县财政局

14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强化车站等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管理。强化公路、河流沟渠和内河航道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

15

在车站和公路沿线停车区与服务区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设置健康教育设施,开展健康知识宣传。

16

加强水资源保护,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指导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县水务局

县水资办

县环保局

17

加强商品现货市场和商贸服务场所卫生管理,组织建设标准化菜市场,组织做好集贸市场公共厕所的配套建设。

县财贸局

县住建局

18

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设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推广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

县教体局

19

严格烟草广告管理,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烟草广告。

县工商局

20

深入推进“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21

积极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加强饭店、餐馆及景区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指导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做好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改造,并将旅游厕所建设达标情况纳入相应等级资质及称号的评定、复核。

县旅游局

22

健全协调机制,完善爱国卫生相关制度规范,研究制订爱国卫生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

县爱卫办

23

加大新闻媒体无偿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公益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

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县信息中心分别负责

24

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

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分别负责

25

严格活禽市场管理,逐步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

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负责

26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规划化建设,强化水质检验监测,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

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分别负责

27

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抓紧建立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分别负责

28

继续开展减盐防控高血压相关工作,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行业和家庭厨房三个重点领域的减盐、低脂及合理营养等干预措施。

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经信局、县盐务局分别负责

29

大力推动在重点行业、重点场所设立健康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发展基层健康指导员和健康志愿者队伍。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卫生局、县老龄办分别负责

30

切实做好控烟工作,严格执行公务人员控烟措施,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推行全面禁烟。

县直机关工委、县文明办、县卫生局负责

31

强化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管理,做好铁路及沿线无害化卫生公厕等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设置健康教育设施,开展健康知识宣传。

济南铁路局淄博车务段桓台站

32

加强爱国卫生组织体系建设和工作能力建设,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县编办、县爱卫办分别负责

33

将爱国卫生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内容,加强疾控机构建设,实施实验室标准化建设。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分别负责

34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进程。

县委农工办牵头,县爱卫会成员单位各负其责

35

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逐步建立城乡环境卫生治理的长效机制。

县住建局牵头,县爱卫会成员单位各负其责

36

积极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建立科学、标准的评价体系,强化卫生城镇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卫生城镇管理长效机制。

县爱卫办牵头,县爱卫会成员单位各负其责

37

探索实施健康县城、健康乡镇建设,积极创建健康细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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