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桓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桓政发〔2016〕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桓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桓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更好的满足全县人民体育健身需求,助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根据《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鲁政发〔2016〕29号)《淄博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淄政发〔2016〕1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到2020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健康素质主要指标位居全市前列,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3%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每周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40分钟,达到中等以上锻炼强度的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设施体系、组织体系和健身指导体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体育消费需求更加旺盛,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倡导健康生活、团结凝聚人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体育文化传播

营造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社会舆论氛围,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做好体育旅游产业开发,以马踏湖国家湿地公园为载体,承办国家、省、市等重大赛事活动,搭建体育文化展示、交流平台。提炼运动项目文化精神,传承和推广太极、武术、健身气功、秧歌、龙舟等优秀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打造一批较高质量的体育文化精品工程,办好一批社会效益显著的体育文化品牌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开辟健身指导、知识普及、项目推广等专题专栏,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体育健身意识,倡导全民健身新时尚。

(二)丰富全民健身活动

  1.深入开展健身活动。坚持“全民健身全民参与”的原则,继续举办每四年一届的全县运动会和每年一届的全民健身运动会系列赛事,打造“环马踏湖”健身长跑、“美丽桓台”广场舞大赛、东岳太极拳展演等品牌赛事。大力推广普及健身跑(走)、骑行、越野、登山、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击剑、马术等时尚体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秧歌、龙舟等民族民俗传统项目。围绕元旦、5月全民健身月、6.15全民健身大联动、8月8日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组织主题健身活动。支持推广“百千万三大赛”、“谁是球王”、“民间体育达人”、“社区健身节”等民间草根健身活动,推动体育活动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开展“五棋一牌”(围棋、象棋、国际象棋、国际跳棋、五子棋、桥牌)、在线体感等赛事活动。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积极开展打造“一协会一品牌、一镇村一特色”全民健身品牌特色活动。

 2.打造更多精品赛事。深入挖掘马踏湖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将游泳、赛艇、小龙舟、休闲垂钓、速度轮滑、定向运动、环湖自行车、半程马拉松等体育项目融入综合开发,积极打造品牌赛事与健身休闲相结合的体育旅游产业。重点培育健步走、健身长跑、定向越野、环湖自行车、轮滑马拉松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体育旅游+健身休闲”精品项目,引入市场机制,引导多方参与,形成具有桓台地域特色的品牌赛事。

 3.推动赛事体制改革。由政府主导办赛向社会化、市场化办赛转变,建立多元主体办赛机制。探索制定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实施办法,改变传统办赛模式,鼓励和扶持各镇(街道)文体总会和体育协会、俱乐部承办和代表全县组队参加县、市级以上各类赛事活动。

(三)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创新发展

 1.加快体育社团改革。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强镇(街道)文体总会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县级单项体育协会实现自我发展,引导单项体育协会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健全单项体育协会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完善其内部管理各项制度,切实增强服务功能。重点扶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单项体育俱乐部或者综合性俱乐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动县体育总会和镇(街道)文体总会党组织建设,逐步建立县级体育单项协会基层党组织。

 2.健全健身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全县体育社会组织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专业指导服务中的龙头示范作用,体育总会组织向村(社区)延伸,解决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难题,推动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向村、社区延伸。到2020年,县级单项体育协会达到20个以上,镇(街道)体育健身组织和各类民办非营利性体育俱乐部达到60个以上,全县全民健身站点达到每万人9个以上,全县85%以上的村(社区)建立文体总会组织和单项体育协会。加强体育执法监督检查,突出抓好体育社会组织安全工作,对未注册的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自发性的健身团队和健身站点等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登记。

 3.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发挥县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大队的引领作用,继续深化实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普遍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以“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为主题,以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技能指导、健身设施维护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

 4.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成立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制定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依托镇(街道)、村(社区)文体健身广场和文体大院建立基层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指导中心,整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源,满足社会对体育指导的需求。

(四)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1.推进体育设施布局建设。认真实施省、市《“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和《桓台县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有计划地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以上。发挥县文体中心的主阵地作用,着眼于公共资源的共建共享,策划群众活动,扩大公共设施的受益面和覆盖面,让更多群众享受发展成果。完善红莲湖国家级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建设,打造成集体育休闲、旅游文化于一体的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不断完善城市社区、大小公园、公用绿地、绿荫广场等体育设施建设,县主城区建成“10分钟健身圈”。积极组织实施打造群众体育特色镇(街道)、村(社区)建设工程。依托济青高铁、红莲湖、县文体中心,规划建设以商业购物、文化休闲、健身娱乐为主的柳泉北路现代生活性服务业板块。积极参与东猪龙河沿河健身步道、骑行赛道等规划建设工作。依托马踏湖、红莲湖,积极开展“山东省绿色生态休闲体育活动基地”创建工作,争取旅游与休闲体育深度融合。到2020年,打造1-2个省级特色体育休闲项目;至少打造1-2个绿色生态休闲体育活动基地或1-2条节假日体育休闲精品线路。

 2.落实设施建设标准。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公共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公共体育设施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支持利用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及空置场地,统筹推进多功能公共运动场项目建设。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市空间的二次利用,增加群众健身设施。扶持建设公共运动场、多功能运动场、足球场、拼装式游泳池、健身步道等室外健身设施。重点扶持有条件的镇(街道)、村(社区)建设室内多功能综合文体设施。

 3.提高设施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县文体中心“国家级全民健身广场”的品牌效应,采取灵活易行的科学运行机制,在管理运营、资源利用、活动载体等方面做好文章,有效解决群众“想健身”、“能健身”、“健好身”的问题,有力推动全县全民健身活动向多元化、普及化发展。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学校应对体育场馆区域进行物理隔离改造,在教学活动之外的时间向社会开放。合理规划各类健身活动场所,公园、游园、广场、绿荫地、机关大院等场地向群众全天或定时开放。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探索建立以镇(街道)、村(社区)监管为主的公共室外健身器材管理模式,逐步形成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健身安全。

(五)推进健身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健身服务、竞赛表演、场馆运营、体育中介等产业,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产业结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健身俱乐部,开展第三方健身俱乐部星级评定、省级健身服务业基地创建工作,促进俱乐部规范发展。扶持鸿嘉星城盛圆国际健身俱乐部、保力健身俱乐部等一批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积极推进全民健身与养老服务、运动康复、教育培训、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融合发展,加快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影视、体育物业、体育文学创作等新型业态发展,为社会提供专业化体育服务。

(六)深化体育对外交流。积极引进培育省级乃至国际精品赛事,努力策划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水平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鼓励支持各类体育组织和体育机构“请进来、走出去”,加强与省、市、区县之间的群众体育工作交流,积极开展体育观摩和民间体育比赛活动。

(七)强化全民健身发展重点

  1.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步伐。以健康为主题,整合基层宣传、卫生计生、文化、教育、民政、老龄、残联、旅游等部门相关工作,在镇(街道)探索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镇(街道)和村(社区)全面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各镇(街道)普遍建立“1+4”(即1个体育总会,1个老年人体育协会、1个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2个以上单项体育协会)发展模式,每年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不少于30次。各村(社区)成立1-2个健身团队,每年开展文体活动不少于5次。

 2.重点发展青少年体育。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名学生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养成锻炼习惯。加强学生体质状况和参加体育锻炼情况的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纳入初中升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升学的重要依据或参考。加强课外业余训练工作,推进特色项目和传统项目建设。进一步开展全县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和超体重少年儿童健康夏令营活动;充分利用鸿嘉星城和城南学校游泳馆,大力推进游泳进课堂活动;积极开展中小学生以“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为主题的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继续组织举办好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开展好中小学生联赛,不断提高办赛水平。积极整合教育体育资源,推动校外体育设施对青少年优惠或免费开放。

3.完善老年人健身保障体系。实现老年人体育工作有组织、有人员、有阵地、有经费,推动持续健康发展。在镇(街道)、村(社区)普遍建立老年人体育设施、体育组织,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骨干队伍免费培训,支持行政村(社区)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到2020年,经常参加文体活动的老年人达到54%以上。

4.大力实施“助残健身工程”。加大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力度。完善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严格执行国家无障碍标准,为残疾人健身提供便利。传播残疾人健身体育知识,推广适合各类残疾人特点和需要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重视并推动残疾人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增加和设立全县全民健身运动会中残疾人健身比赛项目。

5.着力推进职工体育。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把职工健身列入工作计划,积极建设职工健身设施,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倡导每周健身3-4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将各单位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和举办职工运动会等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内容。

6.加快发展足球和冰雪运动。将发展足球运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创新足球管理模式,完善足球产业链,积极推动足球事业改革。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0.7块以上。广泛开展高中、初中、小学三级校园足球联赛,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校园足球工作的检查考核。加快马桥青少年足球基地建设,推广马桥镇校园足球十二年一贯制跟踪培养模式。支持有条件的镇(街道)、村(社区)以及社会团体和个人建设社会标准足球场地,满足群众对足球场地设施的需求。发挥县足球协会引领作用,积极倡导和组织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足球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实施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计划,支持有条件的集体、个人和各体育组织建设和改建多功能冰场和雪场,推进冰雪运动进景区、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鼓励有条件的轮滑俱乐部开展“轮滑进校园活动”,鼓励青少年“轮(滑)转(滑)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与土地保障。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提供体育服务、参与场馆运营。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

(二)建立全民健身评价激励体系。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健康桓台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的内容。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支持单项体育协会研究制定运动项目业余等级锻炼标准、教练员认证体系,建立有效的业余竞赛活动激励机制。

(三)深入实施科技兴体战略。充分利用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大力实施运动促进健康行动计划,重点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鼓励利用社会力量建立智慧健身体测馆。引导和支持“互联网+体育”发展,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依托山东省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数据库平台,提高对全民健身运动的指导水平。

(四)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设全县全民健身人才培育基地,建立项目技能师资专家库,加大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各级体育工作者的培训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对符合采购政策的社会化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大学生、退役运动员等从事全民健身、体育产业和体育教学工作,并将其纳入创业扶持范围,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优惠和补助。  

(五)深入推进依法治体。按照《山东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淄博市全民健身工程管理维护办法》和省、市系列专项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落实执法责任制。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强体育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依法推行健身设施、体育服务的国家标准,加强对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的监管,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落实普法责任制,宣传普及体育法规,营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的社会氛围。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落实在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方面政策。扩大社会组织进入全民健身领域的途径,成立县级全民健身新型智库,开展全民健身专项研究,在镇(街道)设立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努力打造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智库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推进机制。

(二)严格检查评估。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评估标准、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案,每两年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各项指标。到2020年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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