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 桓台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调整桓台县民兵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字〔2021〕18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1-5144989
成文日期
2021-04-24
发文日期
2021-04-24
主题分类
国防-国防建设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
桓台县人民武装部
关于调整桓台县民兵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桓政字〔2021〕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持续加强对全县民兵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工作需要,县政府、县人武部决定对“桓台县民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边江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傅 洋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孙敬双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苗 军 县人武部政委
委 员:荆常亮 县人武部副部长
曹成刚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许志波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 磊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罗 东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祁志超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吴 丹 县科技局局长
徐 扬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旭东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网安大队教导员
李学芳 县民政局局长
庞月明 县司法局局长
张 兴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奎国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汤 斌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胡智慧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开永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孙 燕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荣若平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 斌 县退役军人局局长
崔永法 县应急局局长
耿 欣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莉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
徐志浩 县人武部军事科负责人
李明伟 县人武部政工科负责人
晏 群 县人武部保障科负责人
王 建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牛茂云 县大数据发展中心主任
徐东明 县人民防空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民兵工作的政策指示,研究制定我县民兵工作执行意见和具体措施,落实有关制度,检查督导基层工作,掌握全县民兵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武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和成员单位职责事宜由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所在部门行文公布。
附件:桓台县民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桓台县人民政府 桓台县人民武装部
2021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桓台县民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组织部:协助落实党管武装制度,将民兵工作纳入第一书记党管武装工作述职内容;组织指导基层人民武装部党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兵预建党组织工作;协助做好党员实力调查统计;共同抓好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选拔配备、资格认证、业务培训等工作;协助组织全县新任职专武干部集训。
县委宣传部:协助开展民兵工作宣传和民兵思想政治教育,挖掘和培塑新时代民兵和专武干部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工作的良好氛围;协助抓好本领域本系统民兵队伍建设。
县委统战部:协助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所属企业的人员、装备等相关潜力调查;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在相关非公有制企业建设民兵队伍。
县发展改革局:协调将民兵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协助开展相关领域的人员、装备等潜力调查;协助组织民兵建设中重要装备物资的调整配备和预征预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协调落实国有企事业单位、军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编建民兵政策激励措施,将企业民兵工作纳入全县企业公共信息评价体系和主体信用档案;协助制定民兵优待政策;与有关部门搞好民兵编建任务对接。
县教育体育局:协助开展民兵潜力调查、民兵学历核实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相关高校人民武装部建设。
县科技局:协助开展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产业从业人员和军民通用装备等相关潜力调查;协助抓好装备维修等民兵分队建设。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协助开展工业行业、信息产业等人员、装备、企业相关潜力调查;协助抓好无线电管理民兵分队建设。
县公安局:协助做好常住和流动人口户籍、从业情况、身份证明及车辆、无人机装备等相关潜力调查;指导落实民兵政治考核工作;协助制定民兵优待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兵工作网络舆情监控、引导工作,依法依规协调处置网上负面信息。
县民政局:协助开展社会组织人员潜力调查;协助抓好社会组织等领域民兵工作。
县司法局:组织协调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县级人民武装部开展民兵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法律服务机构解决国防动员民事纠纷;协助开展相关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协助抓好本领域本系统民兵队伍建设。
县财政局:筹措落实民兵工作经费;督导各级落实民兵经费投入,定期组织检查督导;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修订民兵事业费等规定;做好民兵经费的预算划拨和调整工作;研究建立和落实民兵优待、抚恤等经费保障政策措施。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民兵队伍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民兵职业技能评价;督导编兵单位落实民兵在参加训练和执行任务期间应当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助开展相关潜力调查;协助抓好本领域本系统民兵队伍建设;协助制定民兵优待政策。
县交通运输局:协助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人员、装备等相关潜力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兵编建任务对接;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抓好本领域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与相关民兵队伍建设;协助抓好交通运输等民兵分队建设;协助制定民兵优待政策。
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开展本领域本系统人员、装备等相关潜力调查。
县文化和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民兵工作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工作的良好氛围;协助制定民兵优待政策。
县卫生健康局:协助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人员、装备等相关潜力调查;指导民兵体格检查工作;协助制定民兵优待政策;协助抓好医疗救护等民兵分队建设。
县退役军人局:协助开展退役军人相关潜力调查;协助制定民兵优待政策,落实民兵优待、抚恤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民兵组织整顿工作。
县应急局:协助开展应急系统人员、装备、物资等相关潜力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将民兵应急力量有效衔接全市应急专业力量统筹建设,建立完善组织指挥、力量使用、情报共享等机制;将民兵应急专用装备纳入地方应急管理保障体系,配套完善民兵遂行抢险救灾、专业救援、安保维稳装备器材;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民兵组织整顿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协助开展已登记市场主体、特种设备等相关潜力调查;协助制定民兵优待政策。
县统计局:协助开展民兵建设相关潜力统计调查。
县人武部军事科:协助做好军地有关部门之间联络协调事务。
抓好民兵军事训练;筹划组织民兵战备工作,制定民兵参与支援保障作战和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方案计划,办理民兵兵力动用审批事宜;抓好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和专武干部训练等工作。牵头组织民兵组织整顿工作;抓好民兵工作潜力调查;抓好民兵组织建设工作,调整优化结构布局;组织军地相关部门做好民兵整组任务对接;指导落实队伍调整和人员编组;牵头抓好基层人民武装部、民兵基层建设;抓好专武干部队伍培训管理工作。
县人武部政工科:协调落实党管武装制度;抓好民兵预建党组织、思想政治教育、民兵干部选配任免、先进典型宣传、优待优抚和“双争”活动等工作;指导抓好专武干部选拔配备;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资格认证、履职考评工作;指导落实好民兵政治考核工作。
县人武部保障科:按照规定权限做好民兵装备、经费保障等工作;办理民兵相关经费核算业务,同步指导各级财务部门落实经费保障;依据相关业务办理经费分配使用管理要求做好对下分配,按照军委财经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和管理;指导各级抓好民兵装备补充、调配、清点等工作,落实装备管理相关制度。
县融媒体中心:协助开展民兵工作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工作的良好氛围;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本领域本系统民兵队伍建设。
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协助提供民兵建设相关潜力数据;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民兵大数据安全措施保障。
县人民防空事业发展中心:协助开展相关潜力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抓好本领域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与相关民兵队伍建设。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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