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字〔2021〕27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1-5151232
成文日期
2021-05-21
发文日期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桓台县殡仪管理所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收回桓台县殡仪管理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收回桓台县殡仪管理所位于唐山镇后大王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229.25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批准文号桓政土(划拨)〔2007〕8号。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后纳入政府储备。
请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021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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