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城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新城镇先进制造业聚集区的请示》的批复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字〔2021〕31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1-5156937
成文日期
2021-06-04
发文日期
2021-06-04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新城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新城镇先进制造业聚集区的请示》的批复
桓政字〔2021〕31号
新城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新城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新城镇先进制造业聚集区的请示》(新政字〔2021〕14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新城镇先进制造业聚集区。
二、聚集区区域四至及面积。新城镇先进制造业聚集区符合《桓台县新城镇总体规划(2016—2030)》,分为东区、西区。其中,东区四至范围:东至新城镇毛家村宏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侧定向路、西至西十三路西侧定向路、南至寿济路南定向路、北至逯家村金龙纸业北侧定向路,规划面积41公顷。西区四至范围:东至高速路管理处、西至美中美地块西侧定向路、南至老张田路、北至邢家村电子商务园,规划面积81公顷。
三、聚集区的产业定位及发展方向。该聚集区重点发展制造业,其中,东区主要发展新材料、环保设备制造等产业,西区主要发展生物科技、机械制造、木器加工等产业。
请你镇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并加强对聚集区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产业定位及发展方向招引项目。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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