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起凤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起凤镇工业集聚区的请示》的批复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字〔2021〕42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1-5169435
成文日期
2021-07-15
发文日期
2021-07-15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起凤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起凤镇工业集聚区的请示》的批复
桓政字〔2021〕42号
起凤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起凤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起凤镇工业集聚区的请示》(起政发〔2021〕19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起凤镇工业集聚区。
二、集聚区区域四至及面积。起凤镇工业集聚区共设高新技术产业区、先进制造业区和轻工制造业区3个片区,总占地83.1公顷。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区四至范围:东至鱼三村露天井、西至鱼二村耕地、南至唐山镇宋家村耕地、北至三号沟,规划面积32公顷;先进制造业区四至范围:东至辛泉村耕地,西至海王路、南至三号沟、北至一号沟,规划面积37.1公顷;轻工制造业区四至范围:东至乌河西路、西至乌东村耕地、北至乌南村耕地、南至索镇永安桥村耕地,规划面积14公顷。
三、集聚区的产业定位及发展方向。结合起凤镇生态优势和当前产业基础现状,集聚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天然植物家居用品、旅游产品研发、先进设备制造及轻工制造业。
请你镇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并加强对集聚区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产业定位及发展方向招引项目。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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