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田庄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田庄镇工业集聚区的请示》的批复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字〔2021〕43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1-5169442
成文日期
2021-07-15
发文日期
2021-07-15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田庄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田庄镇工业集聚区的请示》的批复
桓政字〔2021〕43号
田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田庄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田庄镇工业集聚区的请示》(田政发〔2021〕3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田庄镇工业集聚区。
二、集聚区区域四至及面积。田庄镇工业集聚区符合《桓台县田庄镇总体规划(2016—2030)》,分为南区、北区。其中,南区四至范围:东至淄博新东方化工助剂有限公司东侧定向路、西至规划生产路、南至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淄博桓台第十四加油站北侧定向路、北至滨河路,规划面积114.16公顷。北区四至范围:东至山东晨钟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东侧定向路、西至西十三路西侧、南至滨河路、北至耿焦路,规划面积15.27公顷。
三、集聚区的产业定位及发展方向。该集聚区重点发展制造业。其中,南区主要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固废处置、服装加工等产业,北区主要发展造纸机械制造、环保装备制造等产业。
请你镇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并加强对产业园区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产业定位及发展方向招引项目。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印发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