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田庄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田庄镇工业集聚区的请示》的批复

桓政字〔2021〕43号

 

田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田庄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田庄镇工业集聚区的请示》(田政发〔2021〕3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田庄镇工业集聚区。

二、集聚区区域四至及面积。田庄镇工业集聚区符合《桓台县田庄镇总体规划(2016—2030)》,分为南区、北区。其中,南区四至范围:东至淄博新东方化工助剂有限公司东侧定向路、西至规划生产路、南至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淄博桓台第十四加油站北侧定向路、北至滨河路,规划面积114.16公顷。北区四至范围:东至山东晨钟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东侧定向路、西至西十三路西侧、南至滨河路、北至耿焦路,规划面积15.27公顷。

三、集聚区的产业定位及发展方向。该集聚区重点发展制造业。其中,南区主要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固废处置、服装加工等产业,北区主要发展造纸机械制造、环保装备制造等产业。

请你镇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并加强对产业园区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产业定位及发展方向招引项目。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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