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 桓台县人民武装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的实施办法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字〔2021〕53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1-5176644
成文日期
2021-08-23
发文日期
2021-08-23
主题分类
国防-国防建设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
桓台县人民武装部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的实施办法
桓政字〔2021〕53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兵役制度改革精神,积极适应征兵工作调整变化,切实做好新时代征兵工作,吸引更多高素质青年参军入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提高宣传质效
(一)压实征兵宣传责任。县委宣传部和县人武部履行征兵宣传主体责任,每年年初联合制定征兵宣传工作方案计划和征兵宣传提纲,每半年召开1次军地联席会议,会同教育、金融等部门单位,按计划落实征兵宣传任务。健全覆盖院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基层征兵宣传责任网络,每年组织1次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完善公益宣传机制。有关部门要把征兵宣传纳入社会公益宣传范畴,安排所属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移动通信、电影院线、公交视讯和户外广告牌、电子屏等公共媒体资源,常态化开展公益性征兵宣传,所需经费以各承办单位(系统)自行保障为主。村(社区)要以退役军人为骨干成立义务宣传队,广泛营造“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社会氛围。县委宣传部门和县人武部每年要组织制作一批高质量的广告语、视频、图文等征兵宣传素材,供相关单位使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退役军人局等单位)
(三)落实重点宣传任务。县委宣传部要把征兵宣传作为全民普法和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理论学习内容。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退役军人局和县人武部要深度发掘我县入伍的现役、退役大学生先进典型,持续深入开展主题征兵宣传活动。每年征兵期间,县融媒体中心要安排重点新闻栏目,实时报道征兵工作重要动态,系统介绍年度征兵工作安排,深入解读征兵政策规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退役军人局等单位)
二、优化惠兵政策
(四)给予返乡返校应征大学生经济补助。自2021年8月1日起,对原户籍在外地市或在外地市上学,回我县应征并被批准入伍的男性大学毕业生(含上半年征集的符合毕业条件,在6月份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班学生),按照省外1000元、省内500元标准发放,发放一次性食宿、交通等应征补助。于春、秋季新兵起运前,由县征兵办公室负责核准发放,县财政局负责拨付经费。(责任单位:县征兵办公室、县财政局)
(五)建立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金制度。自2021年起,对从我县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上半年征集的符合毕业条件,在6月份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班学生),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其中,专科学历毕业生每人30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5000元。由县征兵办公室负责核准,县财政局负责拨付经费,县退役军人局负责随义务兵第一年家庭优待金一并发放。(责任单位:县征兵办公室、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局)
(六)加大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力度。从2023年起,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在核准的编制使用计划范围内,对从我县入伍时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加大定向招聘力度,招聘数量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确定。每年1月初,由退役军人部门负责统计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情况,提报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根据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情况,结合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制定招聘计划,明确定向招聘数量和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年限、服现役期间的奖惩情况和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经历等作为聘用的重要参考。在村(社区)干部招录时,退役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同时鼓励返乡退役大学生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社区)“两委”班子的选举。(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征兵办公室等单位)
三、改进征集方法
(七)优化组织实施流程。全面推行县人武部、教育、公安、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高校征兵工作站等部门“一站式”征兵服务模式,构建集约高效、常态运行、便民利民的综合服务体系,在确保征集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简化征兵组织实施流程,以优质高效服务助推全县征兵工作高质量发展。在镇、村两级建立兵员征集、退役军人服务融合阵地,构建覆盖应征入伍、部队服役、退役返乡、抚恤优待的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征兵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八)规范征兵办公制度。每年征兵期间,县教育、公安、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选派的工作人员分阶段实行差异化联合办公。其中,每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8月中旬至9月中旬为征兵具体实施阶段,按照常设机构模式运行,抽组人员实行全脱产集中办公,接受征兵办公室统一领导管理;其他时间为征兵准备、总结阶段,抽组人员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征兵业务培训学习。基层武装部和高校征兵工作站要全年保持常态运转。(责任单位:县征兵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四、加强组织领导
(九)建强领导机构。定期调整配强征兵领导小组和征兵办公室力量,县征兵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人武部部长和政府分管征兵工作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县人武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征兵领导小组会议,筹划部署征兵大项工作,研究解决突出矛盾问题。把征兵工作作为党管武装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县人武部定期汇报征兵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县征兵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
(十)健全监管制度。将征兵工作作为党管武装的重要内容,加强征兵报名率、上站率、合格率、择优率、退兵率动态监控,建立军地双向通报制度,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视情组织军地联合督办和约谈。建立大学毕业生入伍优先政策全程监管制度,成立廉洁征兵联合督导组,采取常态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全程监督县廉洁征兵工作。(责任单位:县征兵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
(十一)完善奖惩措施。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在征兵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纳入年底党管武装考核。未完成年度征兵任务或者连续两年未完成大学生征集任务,以及连续两年退兵比例超限或者发生责任退兵的单位和征兵业务负责人不得参评下次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生责任退兵的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要在3个月内依法依规作出处理,有关情况书面报县委、县政府和县征兵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征兵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其他文件,内容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征兵宣传具体实施方案
桓台县人民政府 桓台县人民武装部
2021年8月20日
附件
征兵宣传具体实施方案
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一年两征政策已落地,为更好地完成兵员征集任务,开展常态化征兵宣传发动,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征兵政策法规为依据,坚决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指示,积极适应征兵工作新形势,按照省、市征兵工作有关要求,紧贴适龄青年思想实际,突出宣传重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征兵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全县支持和参与征兵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参军报国热情,营造良好征兵工作氛围,为确保圆满完成兵员征集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桓台县征兵宣传领导小组。
组 长:荆常亮 县人武部副部长
副组长:杨永杰 县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服务保障中心主任
李明伟 县人武部政工科负责人
成 员:潘益松 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王 贝 县教育体育局普教科科员
赵 健 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科长
巩 洋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科员
李 林 县市场监管局药械科科长
张瀚元 县地方金融监管局综合科科员
庞 隆 县民兵训练基地科员
马卫锋 县民兵训练基地科员
县征兵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武部政工科,由政工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政工科干事及基层专武干部为成员。
三、内容及方式
紧紧围绕“依法参军报效祖国”这一主题,按照“宣传广泛、氛围浓厚、主题鲜明、手段多元、成效显著”的目标要求,运用网络客户端、LED屏、广告宣传牌、标语横幅、手机短信、微信、板报展示、宣传材料发放、现场政策解答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征兵工作有关政策法规,营造浓厚氛围。
四、阶段划分及主要任务
春季征兵宣传阶段:12月上旬至2月上旬。
秋季征兵宣传阶段:5月上旬至7月上旬。
主要任务是组织利用新兴媒体和传统手段相结合,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实现县域范围内全方位、多领域、覆盖式征兵宣传活动,让广大适龄青年和家长充分了解征兵法律法规、优待优惠政策、入伍基本条件,树立参军报国和在军营锻炼成长的高尚情操。
五、任务区分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征兵宣传工作开展及常态化开展征兵网络舆情监控,利用桓台县广播电视台播放全国征兵宣传片、全年在i桓台APP发布征兵公益信息不少于10次(①发布1次兵役登记公告;②发布2次征兵政策解读;③发布2次致应征青年及家长的一封信;④发布2次廉洁征兵公告;⑤发布2次全国征兵宣传片;⑥发布1次役前教育训练报道)、负责制作1期役前教育训练短片。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配合组织高三年级班主任进行政策培训,指导各高中配合开展征兵宣传进校园活动,动员有志青年报名参军,并用好教育网站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城区医院及各镇卫生院LED屏幕播放征兵宣传标语口号。
县退役军人局:负责宣传桓台籍现役官兵在军营建功立业的典型事迹,用典型和榜样的力量引导青年报名参军。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城区及各镇药店、饭店LED屏幕播放征兵宣传标语口号。
县金融监管局:负责协调城区及各镇各类银行LED屏幕播放征兵宣传标语口号。
县征兵宣传办公室:负责征兵宣传工作统筹和协调,收集整理、印制征兵宣传资料,组织相关人员到校园、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宣传、宣讲活动,督导镇(街道)武装部做好征兵宣传工作。负责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征兵宣传组织实施。
六、具体要求
(一)认识到位。要认清当前征兵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整合各种资源力量,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持续深入开展征兵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征兵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把握重点。要把国防形势、军队形象、征兵法规、优惠政策、先进典型等内容,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和高考录取生作为宣传重点,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动员工作。
(三)创新手段。要针对新情况、新特点,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用简朴的语言、感人的事迹、吸引人的短片、简明有力的标语口号,激励广大适龄青年依法应征。
(四)强化督查。要把征兵宣传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年度征兵工作和年度武装工作进行考核,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对照任务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宣传工作。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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