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齐韵风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红莲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字〔2021〕65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1-5189425
成文日期
2021-10-20
发文日期
2021-10-2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成立齐韵风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红莲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桓政字〔2021〕65号
果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成立齐韵风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红莲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果政字〔2021〕7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成立齐韵风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红莲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意见。齐韵风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齐韵韶苑和天煜风华两个小区,户数4968户;红莲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橡树上尚城、中南樾府、翡丽湖樾、世茂金洲府四个小区,户数3515户。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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