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桓台县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

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桓政字〔2021〕64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桓台县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台县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

创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夯实筑牢我县养老基础,扎实推动全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创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市、区)的通知》(鲁民〔2021〕64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整体有效解决县域养老问题为目标,坚持系统观念、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强化组织领导,整合要素资源,突出改革集成,加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扩大有效服务供给,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打造一批养老服务发展高地,引领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创新示范内容

(一)创新养老支持政策,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将养老服务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民政部门纳入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制定出台我县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出台县级养老服务资金补助政策,根据省、市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政策,设置配套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特困人员供养设施一次性建设补贴,城乡日间照料设施运营补贴,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奖补等资金,单独设置场所租赁补贴、融资支持、闲置资源利用、农村养老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推动落实用地保障、税费减免、水电气暖、电信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有序引导社会参与,激发市场活力。(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

(二)创新养老服务制度,落实配建养老场所供应。全面落实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制度和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提升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探索建立低保等特殊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制度。建立特殊老年人巡访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对独居、空巢、农村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关爱。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为分散特困、困难空巢、失独、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支持政策,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新建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四同步”工作机制,对新建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标准配建养老服务用房,民政部门参与规划评审验收,竣工验收后移交县民政局统一登记管理;对老旧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将社区服务场所部分用于养老服务,或采取回购、插建、利用闲置资源等多种方式解决。(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三)创新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发展普惠养老,引导社会力量建设不同层次的养老机构,优先发展护理型床位,探索增加认知障碍照护、临终关怀服务供给。养老服务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制,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向县民政局备案即可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覆盖率达到100%。聚焦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建立实施面向城乡居民和职工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医保、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积极推进桓台“智慧养老”平台建设,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有序发展。镇(街道)建设综合养老服务机构,指导和统领辖区养老服务发展。镇敬老院通过改造提升增强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能力,全部达到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成为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街道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实现街道全覆盖。优化社区养老发展模式,探索打造“十五分钟养老圈”,统筹小区配建养老用房、闲置学校、老村委会大院等场所资源,新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等服务载体;已建成的服务载体,转型为镇域养老服务中心或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扩大居家服务承载范围,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品质,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专业机构为载体,大力发展智慧居家养老和家庭照护床位。(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医疗保障局桓台分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四)创新养老质量监管,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依托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对违规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在民政、行政审批、住建、市场监管、卫健、医保等部门之间建立养老企业、组织登记实时传递机制和综合监管机制,及时了解养老机构消防、食品、卫生防疫等审核手续办理情况,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率达到100%。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应急、消防、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定期联合检查,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养老机构消防达标率达到100%。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宣贯实施,确保《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率达到100%。养老服务设施建立基本公共养老服务清单发布及动态更新制度,建立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清单制度,公开养老服务设施评定等级,推行养老服务设施统一展示标识。加强产业融合力度,创新运营模式,发展养生养老、健康小镇、旅居养老、养老社区、康复辅具等新模式和新业态,探索孝善基金、互助养老、时间银行等新模式,推动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和运营。(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桓台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五)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壮大基层养老工作力量。依托县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和强化行业自律,组织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和考察学习,提升养老管理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民政部门将养老管理服务人员培训纳入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增能计划,人社部门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计划,并纳入政府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实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的双百目标,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依托大型、规范养老企业建立养老人才实训基地,采取定向委培方式畅通培训-就业通道,培养一批具有老年常见病护理、康复训练、保健理疗等技能的专业服务人才。建立养老服务人才激励褒扬机制,提高“和谐使者”申报名额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所占比例,吸引养老服务人员积极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步骤

(一)谋划启动阶段(9月3日前)。制定《桓台县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4日-9月30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扎实开展创建工作,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建立完善定期会商和督导检查制度,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处理。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对照创建标准及创建情况撰写自评报告,完善创建工作相关资料并整理归档,接受市民政部门初评,准备迎接省民政部门评估验收。进一步总结提炼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特色创新、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并做好宣传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桓台县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自身职责抓好任务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政策保障。根据省、市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政策,配套出台我县补助政策,配套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城乡日间照料设施运营补贴、农村幸福院运营补贴等资金,推动用地保障、税费减免、水电气暖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落地生效,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三)大力宣传推广。建立信息报送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时报告创建工作动态和阶段性成果,总结创建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各类媒体、社区宣传栏和自媒体等,加大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宣传力度,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桓台县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桓台县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边江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王润芹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成   员: 崔永法  县油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罗   东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学芳  县民政局局长

     李雪琴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奎国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圣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汤   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荣若平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天忠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耿   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雷  市医疗保障局桓台分局局长

     娄玉勇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郭军仪  索镇镇长

     于应心  唐山镇镇长

     田召羽  田庄镇镇长

     李洪波  新城镇镇长

     宋杰元  马桥镇镇长

     徐   兵  荆家镇镇长

     岳   磊  起凤镇镇长

     张   超  果里镇镇长

     魏玉宝  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李学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对外正式行文。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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