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淄博天煜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桓政字〔2021〕80号

 

桓台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收回淄博天煜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收回淄博天煜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柳泉路以东伊家村地段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0.6713公顷。

请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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