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桓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年)》的批复

桓政字〔2023〕2号

 

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审定〈桓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请示》(桓农字〔202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桓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局负责印发并牵头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作为首要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与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健全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确保建一块成一块,为提升我县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通过《规划》实施,2021—2025年,全县新建高标准农田13.97万亩,改造提升9万亩。2026—2030年,全县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万亩。规划期内,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9.64万亩。

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提升建设成效。

五、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县有关部门单位不断完善相关标准和制度,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开展跟踪分析和考核评估,督促《规划》目标任务工作落实。《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印发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