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关于高、中考期间对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作出限制性规定的请示》的批复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字〔2023〕36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3-5352304
成文日期
2023-05-19
发文日期
2023-05-1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关于高、中考期间对建筑施工作业
时间作出限制性规定的请示》的批复
桓政字〔2023〕36号
县综合执法局:
你局《关于高、中考期间对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作出限制性规定的请示》(桓综执字〔2023〕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高、中考期间对县内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作出限制性规定。
1.2023年高、中考禁噪期为6月1日至6月17日;禁噪时段为午间12:00—14:00,晚间20:00—次日7:00。在禁噪期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2.2023年6月6日至10日、6月13日至17日,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全天禁止建筑施工等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特此批复。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印发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