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字〔2023〕78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3-5384764
成文日期
2023-08-01
发文日期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桓台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收回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桓自然资呈〔2023〕4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收回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使用的位于唐山镇后诸村以西、波扎店村以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8840.26平方米(合43.26亩)。请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
2023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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