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德志培训学校“5.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字〔2024〕50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4-5463874
成文日期
2024-07-15
发文日期
2024-07-1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淄博德志培训学校“5.13”一般物体
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桓政字〔2024〕50号
县总工会、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事故发生单位:
淄博德志培训学校“5.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报来的《淄博德志培训学校“5.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
三、同意对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防范和预防措施。
四、有关部门及企业要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和本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处理结果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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