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淄博德志培训学校“5.13”一般物体

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桓政字〔2024〕50号

 

县总工会、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事故发生单位:

淄博德志培训学校“5.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报来的《淄博德志培训学校“5.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

三、同意对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防范和预防措施。

四、有关部门及企业要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和本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处理结果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24年7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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