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字〔2025〕23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5-5520978
成文日期
2025-05-29
发文日期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桓台县交通运输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收回桓台县交通运输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桓自然资呈〔2025〕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收回桓台县交通运输局位于王徐路以南、徐家村水浇地以西、睦和村水浇地以东、工业二路以北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共38644平方米。请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
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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