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字〔2025〕24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5-5520994
成文日期
2025-05-29
发文日期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收回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桓自然资呈〔202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收回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位于荆夏路以西、原宫家村旧村址南部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共6713平方米。请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
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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