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字〔2025〕57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5-5535552
成文日期
2025-08-21
发文日期
2025-08-2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桓台县唐山镇人民政府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收回桓台县唐山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桓自然资呈〔2025〕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收回桓台县唐山镇人民政府位于唐山镇前诸村段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6113平方米。请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
2025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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