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桓台县唐山镇人民政府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桓政字〔2025〕57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收回桓台县唐山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桓自然资呈〔2025〕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收回桓台县唐山镇人民政府唐山镇前诸村段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6113平方米。请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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