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桓政字〔2026〕8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6-5572885
成文日期
2026-03-24
发文日期
2026-03-25
主题分类
城乡规划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桓台县桓台大道以南二中路以西
地块规划条件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桓台县桓台大道以南二中路以西地块规划条件的请示》(桓自然资呈〔2026〕4号)已收悉。现同意将《桓台县桓台大道以南二中路以西地块规划条件》(桓自然资规〔2025〕21号)中地块建筑限高由≤36米调整至≤54米,其他指标均保持不变。请你局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
2026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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