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免去朱久爱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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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396B/2020-511974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2-31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朱久爱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免去:
朱久爱的桓台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荆德金的桓台县公安局巡逻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于光庆的桓台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荆茂堂的桓台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李鹏的桓台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于应心的淄博东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局长、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荆宝桢的山东省桓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吕修君的山东省桓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一局局长职务;
高勇的山东省桓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一局副局长职务;
张金龙的山东省桓台经济开发区西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