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关于重型柴油货车通行的限行公告 | ||
---|---|---|---|
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396B/2017-512006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7-09-29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为加强桓台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造成的大气污染,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淄博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桓台大队、桓台县交通运输局将对以下道路设置限高,限制重型柴油货车通行。现公告如下:
一、限高位置:耿焦路与国道205交叉路口东侧、耿焦路与滨莱高速交叉处西侧、宫红路与滨莱高速交叉处西侧。
二、限高高度:3.2米
三、限行车辆:重型柴油货车、悬挂黄色号牌货车、危化品车。
请过往此路段的车辆驾驶人提前选择绕行道路,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