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确权河道闸坝管理和保护范围的通告 | ||
---|---|---|---|
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396B/2022-529375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0-31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确权河道闸坝管理和保护范围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试行)》技术要求,桓台县确权河道所涉闸坝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已划定完成并经县政府批准实施。现通告如下:
一、划定闸坝
大寨沟接长的小赵家拦河闸、三岔湾大寨沟节制闸、大寨沟接长尾水闸、马家排沟尾水闸;东猪龙河的东营闸、诸顺闸、三号沟节制闸、崔家南闸、尾水闸;涝淄河尾水闸;人字河闸;乌河的李家闸、乌东闸;乌河东分洪河的乌东闸、尾水闸;乌河西分洪河的引黄南干渠穿涵节制闸;西猪龙河的进水闸、尾水闸(于铺闸);孝妇河的木佛闸、于铺闸、诸顺沟分洪闸、大元排沟节制闸、周董闸、尾水闸;引黄北干渠进水闸;预备河的进水闸、付庙钢板闸、钢坝闸、尾水闸、橡胶坝;跃进河的西闸、尾水闸;杏花河金家节制闸;崔姚排沟的孝妇河涵闸(南)、孝妇河涵闸(北);引黄南干渠进水闸;祁家排沟的进水闸、出水闸;引黄总干渠出水闸;诸顺沟孝妇河分洪闸;新区防洪河的崔楼闸、1号闸、荣家闸;胜利河入清闸。
二、闸坝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一)管理范围
闸坝左右侧边墩翼墙至所涉河道堤防工程管理范围线的地带,上下游各200米(跨界河道所涉闸坝划定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胜利河入清闸上游100米、下游40米,水闸左右两侧生产管理区围墙外各25米的区域。
(二)保护范围
1.市管河道乌河、东猪龙河、孝妇河闸坝:城市建成区以外以管理范围线外延30米划定;城市建成区以内以管理范围线外延10-20米划定,具体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关控制中予以确定。胜利河入清闸为上游管理范围线以外50米,左右两侧管理范围线以外30米的区域,下游为小清河河道管理范围,不再重叠划定。
2.县管河道闸坝:城市建成区以外以管理范围线外延30米划定;城市建成区以内以管理范围线外延10米划定,具体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关控制中予以确定。
三、闸坝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禁止事项
1.禁止损毁闸坝建筑物以及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设施。
2.闸坝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3.闸坝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闸坝运行和危害闸坝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闸坝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将根据闸坝新建、改建、扩建及工程管理实际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特此通告。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