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4-524514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1 发布机构: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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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形式 公开对象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全社会 特定群众
领导信息 县长 领导照片、职责分工、简介及重要讲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及时更新公开 综合科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副县长 领导照片、职责分工、简介及重要讲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及时更新公开 综合科
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及职责 机构职能信息(包括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单位职责,领导姓名及分工,内设机构职责及联系方式,所属事业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职能变化、权责调整后
即时动态更新
财务人事科  
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县政府办公室职责任务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
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县政府办公室职责边界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权责清单 县政府办公室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链接市政务服务网相关栏目
政策文件 规范性文件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策法规科 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政府文件 县政府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县县府办公室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公报 本级政府公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规划计划 政府工作报告 经县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信息调研科 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  
政府会议 常务会议 县政府常务会议召开情况并解读(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主持人,会议研究的事项,若有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应一并公开),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发〔2018〕2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鲁政发〔2018〕5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秘书科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全体会议 县政府全体会议召开情况并解读(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主持人,会议研究的事项,若有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应一并公开)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发〔2018〕2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鲁政发〔2018〕5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
专题会议 县政府专题会议召开情况(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主持人,会议研究的事项,若有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应一并公开)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综合科 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政府人事任免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策法规科 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 文稿解读 文件公开后发布相关解读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政策法规科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图表解读
动漫解读
领导解读
新闻发布会解读
政策简明问答
H5解读
音视频解读
财政信息 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 链接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财务人事科  
部门预决算 及时公开县政府办公室本年度预算报告、报表及说明;上年度决算报告、报表及说明。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表及说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表及说明
财政信息

政府采购

在本机关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设置“政府采购”相关栏目或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科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财政信息

政府采购

集中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并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科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政府工作报告执行措施 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督查室 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  
重大行政决策 决策目录 发布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或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策法规科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意见征集 决策依据、决策草案,意见反馈渠道,反馈意见征集
结果反馈 意见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督查室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理制度和总体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责任分解、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年度报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年度通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务公开组织管理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及时调整本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公开相关机构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务公开科 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  
政务公开培训 每年3月底制定并公开年度培训计划,及时公开按照计划开展或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情况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及时公开部门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和编排体系;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获取方式(包括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提出申请的方式(即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说明);说明申请处理的情况并公开本单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说明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说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说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监督与救济渠道(说明监督与救济渠道信息,包括监督与救济渠道的机构名称、电话、传真、邮箱、办公地址、邮政编码、接待时间等信息)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公开发布时间要在每年3月31日前发布 政务公开科 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公开发布时间要在每年1月31日前发布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及时更新并标注更新日期 政务公开科 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及时更新并标注更新日期 政务公开科 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情况;2.年度依申请公开情况;3.年度政府信息管理情况;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5.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监督保障内容;6.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7.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8.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9.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并在年度报告中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相关数据、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相关数据进行分析,采用电子书、结构化展示、有声朗读等多种形式对年度报告进行展示,图文并茂,增强年度的可读性并提供年度报告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公开发布时间要在每年2月20日前发布 政务公开科 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公开发布时间要在每年1月31日前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