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办字〔2019〕19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19-1697550
成文日期
2019-06-27
发文日期
2019-07-03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妇女儿童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9年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的通知
桓政办字〔2019〕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9年继续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第二轮城乡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按照《淄博市第二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启动我县第二轮城乡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自2019年起,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对全县35-64岁城乡妇女进行“两癌”检查。2019年计划完成25000名城乡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妇联)
二、开展“漫游”科技暑期乐园公益活动。7月份在全县开展“漫游”科技暑期乐园公益活动,课程包括模型搭建、电脑编程、团队合作等内容。通过学习创新科技知识,制作不同类型的科技作品,培养孩子的想象力、创造力和自我动手能力。(责任单位:县科协)
三、做好妇女就业服务及妇女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扶持工作。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为各类女性群体提供就业政策咨询、专项招聘服务、个性化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让更多女性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大力宣传平等就业政策,严禁用人单位就业性别歧视行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及公共就业服务办理流程的监督监管,杜绝招聘活动与就业手续办理中的性别歧视现象,为妇女就业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为全县符合条件的妇女创业者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进一步激发妇女创业活力,促进更多的妇女自主创业,影响和带动周围妇女共同创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四、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在日常劳动监察执法中,对用人单位强迫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或拖欠女职工劳动报酬、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以女工“四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严肃处理。同时受理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的投诉举报案件,公开办案流程,对违法行为及时依法纠正和查处。对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宣讲,从源头维护妇女权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五、继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根据《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做好儿童校园安全、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儿童服装(用品)类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有效教育防范工作。县教体局要继续加强儿童安全工作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安保人员落实到位;加强对师生的安全培训,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对师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教育;联合公安部门对教师、家长、儿童进行防欺凌安全教育。开展《产品质量法》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增强群众质量意识。(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县妇联)
六、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季度检查及专项抽检,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卫生环境、安全操作、进货查验、晨检留样、人员培训等制度落实,切实提高学校食堂负责人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保护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进一步规范食品批发经营者及校园周边食品店从业人员培训、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落实,开展“五毛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及销售假冒伪劣、超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七、设立三处婚姻家庭辅导站。分别在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兰香园社区、东岳国际社区设立婚姻家庭辅导站,开展“幸福护航·暖心圆家”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为群众提供婚姻辅导、纠纷调处、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婚姻家庭关系方面的指导帮助,传递健康的婚姻家庭理念,提升婚姻家庭经营能力,建立和维护平等、文明、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责任单位:县妇联)
八、开展“法润渔洋”志愿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便捷法律服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入户式法律服务活动。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干预家庭暴力工作,加大对妇女儿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开展“法治校长进校园”和“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活动,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妇女儿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建设“实体、电话、网络”综合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12348“山东法网”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大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远离城区的妇女儿童提供入户式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九、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坚持德育为先,以教育引导儿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良好家风家教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莲姐姐志愿服务·母亲素质提升工程”。在莲姐姐学堂开展家庭教育系列课程,引导更多的父母参与到家庭教育学习中来。(责任单位:县妇联)
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对具有桓台县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有专业诊断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残疾诊断证明、康复潜力评估报告,有康复意愿,符合救助条件的听力、言语、智力、脑瘫和孤独症等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对需要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采取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每年不少于10个月,每人每年1.5万元)和“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每年不少于3个月,每人每年0.5万元)两种救助模式。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在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救助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智力残疾、脑瘫和孤独症儿童在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救助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年。(责任单位:县残联)
以上实事要在年内完成。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定期调度;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实事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成。各责任单位要于每季度末将实事进展情况报表(见附件)分别报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妇儿工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8180012;电子邮箱:htxfl@zb.shandong.cn。
附件:2019年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报表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9年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报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实事名称 |
责任单位 |
本季度具体措施及 任务进度情况 |
完成时限 |
1 |
开展第二轮城乡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 |
县卫生健康局、县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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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展“漫游”科技暑期乐园公益活动 |
县科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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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做好妇女就业服务及妇女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扶持工作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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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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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继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 |
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警大队、县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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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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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设立三处婚姻家庭辅导站 |
县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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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展“法润渔洋”志愿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便捷法律服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入户式法律服务活动 |
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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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
县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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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
县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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