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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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桓台县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字〔201842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桓台县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台县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根据国家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省、市、县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以下称优化行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淄博市打造“三最”城市升级版目标要求,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时间压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二、任务目标

进一步调整业务受理模式,优化流程,实现业务申请“一次办好”。进一步压缩业务办结时限,2018年9月27日前,实现5个工作日内完成个人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相关业务。

三、具体安排

(一)进一步巩固“一窗受理”成果。国土部门和税务部门要在2017年完成涉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业务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强化协作互补和数据共享,提升登记效率。国土部门要向税务部门开设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权限,确保税务部门通过系统可直接查询申请人不动产信息,免除不动产登记查询窗口申请信息查询环节,减免查询证明材料,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进一步扩大“抵押业务进银行”服务范围。国土部门和合作银行要严格把握合作规范和流程,确保登记业务和登记数据安全,同时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群众采用新模式办理业务。国土部门要进一步扩大合作银行数量,扩大“抵押进银行”业务服务范围,为群众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更多选择,真正起到方便群众和业务分流的作用,提高抵押业务受理、审核的效率,推进“抵押进银行”业务受理模式升级。

(三)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和环节。坚持“取消一切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的材料和环节”的最严格标准,进一步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确保不动产登记中不存在违法违规环节前置和嵌套问题,为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奠定坚实的程序基础。一是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设定业务流程,不得突破《规范》增加材料和环节。二是将原不动产登记系统中设定的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登薄、缮证6个环节,压缩调整为受理、审核、登薄、缮证4个环节。三是除依法收取的登记费外,不得违法违规增加其他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不落实登记费减免政策,不得借不动产登记“搭车”收取其他费用。

(四)调整系统设置,实行“容缺受理”。针对群众办理业务材料不全或申请人未全部到场,要多次跑腿、多次排队、重复审核等问题,进一步调整完善系统设置,增加“容缺受理”功能。申请人或材料不全时,受理人照常收取资料,收件后,将申请资料录入登记系统,同时向当事人下达书面《容缺受理告知书》,注明需要补充的资料和期限,由申请人按照《告知书》的内容和时限要求补充材料。对补充资料可以采取当场送达或快递邮寄的方式,登记服务大厅收到补充材料后,应立即进行业务办理。对不能按时补充资料的,应按退件处理。

(五)试行“5日办结”工作机制。在组织开展业务流程调整、优化的基础上,应尽快试行“5日办结”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找准根结所在,及时予以解决。9月27日后,全面实行5个工作日完成个人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的安排和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努力做好协调和保障工作,确保优化不动产登记行动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为全县营商环境优化做出贡献。

(二)倡导协同配合。不动产登记优化是一项系统工作。各单位要切实树立工作“一盘棋”思想,围绕“优化不动产登记”大局,扎实做好工作落实。要注重部门内部、部门之间、上下部门之间的协同与配合,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商讨研究解决问题。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保障优化行动顺利推进。

(三)注重业务培训。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对窗口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针对新办理模式,新业务流程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完善好“以旧带新”培养机制,提升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加强对窗口人员工作作风的教育和监督,树立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为优化行动提供有效的人员和知识能力保障。

(四)强化监督落实。工作中各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好监督指导作用,县政府督查室要牵头各相关部门做好督导检查,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单位予以表扬,对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不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掌握一手数据,倒逼各单位工作落实。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推绕拖”“慵懒散”等四风问题,严查严办,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

(五)抓好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注重宣传工作,抓好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多种载体宣传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加强对相关政策的解读与引导,对具体工作的宣传与报导,让群众提前了解政策、熟悉流程。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优化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桓台县不动产登记流程图(存量商品房).pdf

          2.桓台县不动产登记流程图(新建商品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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