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办发〔2014〕14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14-1390312
成文日期
2014-03-18
发文日期
2014-03-1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4〕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今年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政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具体体现,也是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做好办理工作,既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措施。各级、各单位要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熟悉本部门工作的人员负责办理工作,确保办理工作的落实。
二、规范办理工作程序,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一)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首先认真审阅,对所提建议提案只要与本单位职能有关的内容都要认真答复,不得相互推托;对确实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应在3日内向县政府分管县长汇报并说明理由,重新确定办理单位,不得擅自拖压或转交,以免延误办理时限。
(二)各承办单位答复意见经县政府分管县长审定签字后,再按照规定格式(见附件1)书面答复代表或委员。为便于分类统计,要在答复意见首页标注下列字母:已经解决或采纳的标A;列入计划拟解决的标B;因条件所限或其它原因以后解决的标C;留作参考的标D。
(三)各承办单位在答复代表或委员时,给牵头代表或委员的答复要附上征询意见表(见附件2),征求代表或委员对本部门办理工作的意见。对建议和提案涉及两个和两个以上单位的,由主办单位协调有关单位办理,并由主办单位答复代表或委员。
(四)各承办单位对建议或提案要逐件答复,不得把几件内容不同的建议或提案并在一起答复。对内容相同、承办单位也相同的建议或提案,可以并案办理,但必须分别书面答复每位代表或委员。承办单位对于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或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要分别答复每位代表或委员。
(五)初次答复后,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或代表、委员表示不满意的,要按程序重新办理,并在1个月内作出二次答复。
(六)答复要严肃认真,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实际情况;文字要精炼,语气要诚恳,行文格式要规范。
(七)各承办单位在5月底前须面复完毕,并将县政府分管县长签字原件、建议提案的正式答复(6份)及征询意见表(一式两份)报县政府督查室。对建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的总结,各承办单位要于12月底前书面报县政府督查室。
(八)市及以上建议、提案答复办理遵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三、强化措施,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要把重要建议、提案和承办任务重的单位作为重点,实行重点督办和督查。继续推行建议、提案面复工作,在办理工作中,各单位要在书面答复的同时,采取座谈会、上门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虚心接受代表、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工作建议。凡是当前条件允许且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虽有困难但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理计划尽快解决;受条件和政策限制、在较长时间内难以解决的,要向代表和委员解释清楚,以取得代表和委员的谅解。对事关经济发展大局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调查研究,认真解决,抓好落实。办复一个月后,要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督促落实。要以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把办理工作同本部门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举一反三,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今年,县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将办理时限、质量、面复情况、满意率、总结等内容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协将继续对部分单位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县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县人大、县政协有关科室对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有重点地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县通报。
工作联系电话: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8162213,县政府督查室:8180701,县政协提案工作室:8180350。
附件:1.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答复格式
2.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
附件1
单位文件头
字〔2014〕 号 签发人:
(A/B/C/D)
对县人大 届 次会议
第 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单位(盖章)
2014年 月 日
承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文件头
字〔2014〕 号 签发人:
(A/B/C/D)
对县政协 届 次会议
第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单位(盖章)
2014年 月 日
承办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代表姓名 |
|
建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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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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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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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答复是否满意?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
2、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签名:
年 月 日 |
注:请将该表填好后一式两份报送县政府督查室。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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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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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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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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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答复是否满意?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
2、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签名:
年 月 日 |
注:请将该表填好后一式两份报送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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