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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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度桓台县政务公开工作

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 桓政办字〔2018〕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桓台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度桓台县政务公开工作

考核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行政行为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提高政府透明度,扩大政务开放参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助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考核原则和对象

  (一)考核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注重立制强基、突出重点,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全面准确地评价考核对象工作实绩。

  (二)考核对象。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名单附后)。

  三、考核内容

  (一)政务公开平台机制建设情况。包括政府网站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和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等情况。

  (二)基础建设情况。包括政务公开依据、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及时性、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等情况。

  (三)决策公开情况。包括重大决策预公开、利益相关方参加会议、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文件等情况。

  (四)执行和落实公开情况。包括重大决策落实措施、督查情况、审计情况、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情况、经济社会政策、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和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等情况。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包括“放管服”改革、财税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与公共资源配置、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民生领域信息、市场服务与监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共监管信息公开等情况。

       (六)依申请公开情况。包括各政府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渠道的畅通性和依法答复等情况。

  (七)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情况。包括政策解读、社会关切回应和更好发挥媒体作用等情况。

  (八)组织管理情况。包括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业务培训、工作推进、考核评估、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等情况。

  (九)社会评估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情况。

  四、方法和步骤

  (一)平时考核。建立平时考核台账,对每个考核对象预置100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扣分考核。扣分项目主要有:

      1.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检查通报的政务公开及政府网站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个问题扣5分,以上问题被县政府办公室通报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再扣15分。

      2.对县政府办公室、县信息中心日常电话调度、网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每个问题扣5分。

      3.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每个问题扣5分。

      4.对热点问题和重大政务舆情不能及时回应,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个问题扣5分。

  5.县政府办公室、县信息中心调度的各种材料不能按时报送的,每次扣5分。

  6.对县政府依申请公开交办事项完成不及时的,每次扣5分;因调查情况不清楚、不准确致使县政府依申请公开在复议、诉讼中被纠正的,每次扣20分。

      7.被举报问题查实的、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各扣5分。

      (二)自我考核。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部门单位根据考核细则和计分标准进行自我考核,填报考核表,并收集有关文件、通知、会议纪要、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报告等证明材料,一并报县政府办公室。

   (三)综合考核。对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的平时考核成绩、经核查的自我考核成绩按40%、60%的权重计入2018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依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各镇、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的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合格(60分及以上,80分以下)、不合格(60分以下)四级。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协调落实,成立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组织实施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对考核对象自我考核有关项目的核查打分工作,并参加专项督查等有关工作。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考核结果报县考核办,并在全县政府系统进行通报。

  (二)对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附件:1.桓台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被考核的县政府部门、单位名单

            3.桓台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核查任务分工表

            4.2018年度桓台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及计分表(各镇、街道)

            5.2018年度桓台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及计分表(县政府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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