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桓台县环境保护税工作领导小组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办字〔2018〕11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18-1368210
成文日期
2018-03-15
发文日期
2018-03-16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桓台县环境保护税工作领导小组和水资源税改革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桓政办字〔2018〕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新开征环境保护税工作和水资源费改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确定,成立桓台县环境保护税工作领导小组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桓台县环境保护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毕宝锋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董兆清 县财政局局长
蔺 忠 县环保局局长
邢博生 县地税局局长
成 员:王 静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财源建设办公室主任
宋希茂 县住建局党委成员、桓台县森源林场管理办公室主任
何晋泉 县水务局党委委员、县水资办主任
黎 炜 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宋 芳 县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
苗 勇 县质监局副局长
徐渝栋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边志刚 县国税局纪检组长
殷卫东 县地税局副局长
二、桓台县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毕宝锋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董兆清 县财政局局长
邢博生 县地税局局长
何晋泉 县水务局党委委员、县水资办主任
成 员:王 静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财源建设办公室主任
金建海 县国土资源局总规划师
宋希茂 县住建局党委成员、桓台县森源林场管理办公室主任
崔亦东 县农业局工会主席
刘 伟 县水务局副局长
苗 勇 县质监局副局长
任富得 县物价局副局长
徐渝栋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边志刚 县国税局纪检组长
殷卫东 县地税局副局长
桓台县环境保护税工作领导小组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王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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